金曲歌王黃連煜遭控性侵 檢不起訴理由曝

第33屆金曲獎最佳客語歌手黃連煜遭控酒後強吻性侵,檢方偵結不起訴。(圖:黃連煜臉書)
第33屆金曲獎最佳客語歌手黃連煜遭控酒後強吻性侵,檢方偵結不起訴。(圖:黃連煜臉書)

金曲歌王黃連煜去年6月在台灣#MeToo運動時,遭一名女網友影射強吻、性侵,士林地檢署昨偵結,認定黃連煜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全案尚未確定,得聲請再議。黃連煜今(11日)回應指出,目前尚未收到不起訴書,全案也還沒確定,希望低調處理,但他很有把握自己沒做過這種事。

一名女網友去年6月透過臉書發文,說她做了一場夢,指自己國中時在金曲獎看到某歌手表演後深受啟發,傳訊給對方,兩人開始有聯繫,建立如師徒般關係;上大學後,她對音樂滿懷熱血,開始去這名歌手的工作室找他,因為歌手很會品酒,兩人見面都會小酌,沒想到有次酒後歌手竟搭肩並強吻她「我當時已經喝醉了,沒有力氣反抗,只有滿滿的錯愕,然後接下來的事情我記不清了,只知道我的褲子被脫下來...再來我就不知道了,不知道事情是如何結束、最後我是怎麼回到家的」。女網友表示,她每天都在承受痛苦,甚至自殺尋求擺脫這場惡夢。文中雖未指名道姓,但形容的特徵,讓不少網友推測男方可能是黃連煜。

黃連煜當時先透過所屬的「貳樓音樂工作室」發出聲明否認,指該文章「純屬虛構幻想」,傷害公司名譽「已委請律師協助進行訴訟」,後來又透過律師發表正式聲明,指「該貼文帳號未具真實姓名,稱自己是作夢即影射黃先生對其性侵,乃屬無端指控,性侵一節絕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