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三面向放寬ETF投資 估8家投信32檔基金可受惠

為利持續推動我國 ETF 市場發展,金管會今 (17) 日宣布,將從「單一投資者持有 ETF 比重最終目標由 30% 拉高到 50%」等三大面向放寬 ETF 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將有至少 8 家投信的 32 檔基金可受惠,且投信可送審新基金,有助提升 ETF 市場活絡。

金管會表示,之前考量 ETF 為公開募集且掛牌交易的基金商品,為求我國 ETF 市場能長遠穩健發展,於去 (2019) 年 4 月參採投信投顧公會建議方案,以單一投資者持有 ETF 比重不宜超過 30% 為最終目標,並允許採取逐漸調整持有比重的方式,要求投信公司就所經理的 ETF 進行投資人分散。

據金管會統計,債券 ETF 的規模從去年 4 月的 6501 億元,到今年 10 月底達 1 兆 3361 億元;股票 ETF 則從去年 4 月的 1688 億元,今年 10 月底達 2829 億元。

2019 年 4 月底時已成立含未掛牌債券 ETF,有 8 檔出現單一投資人持有比重逾 90%,有 5 檔是有單一投資人持有逾 70%但未達 90%,到今年 10 月底,102 檔債券 ETF 中,只有 1 檔出現單一投資人持有逾 90%,4 檔出現單一投資人持有逾 70%未達 90%。

若看股票 ETF,2019 年 4 月底時是 59 檔,有 7 檔出現單一投資人逾 90%,5 檔單一投資人逾 70%未達 90%,到今年 10 月底共 63 檔股票 ETF,只有 2 檔單一投資人逾 90%,2 檔有逾 70%未達 90%。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由上述數據可知,相關 ETF 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實行一年多後, ETF 投資人散眾化已見成效,因此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建議,將從三大方向進一步放寬 ETF 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如下:

一、單一投資者持有 ETF 比重最終目標由 30% 放寬為 50%:

去年 3 月 19 日以前成立的 ETF,單一投資人之最高持有比重採取逐年調降方式,今年底為 70%、明年底為 50%,原本金管會要求最終要降到 30%,現在放寬只要降到 50%即可;2019 年 3 月 20 日之後成立的 ETF,原要求成立滿 6 個月後單一投資人最高持有比重不可超過 30%,現在也以 50% 為上限。

二、規模未達 30 億元的 ETF 之投資人分散標準進一步放寬:

金管會表示,鑒於中小型投信公司所經理的 ETF 規模普遍較小,而小規模 ETF 更易因投資人申贖或買賣而導致不符合單一投資人持有比重標準,進而影響小規模 ETF 的成長性,以及影響這些小規模投信公司新 ETF 的申請或申報案件,因此決議進一步放寬小規模 ETF 的單一投資者持有比重以 70% 為上限。

三、分開檢視股票 ETF 與債券 ETF 的投資人分散執行情形,作為日後投信公司申報或申請募集同類型 ETF 案件的准駁考量。

金管會強調,為了更活絡 ETF 市場,該會仍將持續檢視 ETF 投資人分散情形,並持續推動 ETF 相關管理措施,包括:加強 ETF 所追蹤標的指數的審查、ETF 標的指數成分券的分散性與流動性、ETF 相關資訊公開揭露、定期檢視 ETF 折溢價狀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