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擬增設金融創新單位 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提五建言

金管會研擬增設金融市場發展與創新單位,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理事長楊瑞芬認為,因目前尚不清楚該創新單位會納管的是傳統金融的科技創新,或也會將傳統金融以外的金融科技創新業者納入,「只能聽其言、觀其行」,同步提出五大建言給新內閣,一是解決詐騙問題,二是國家要率先投資台灣金融科技產業,三是比照其他銀行立法推動開放銀行法,四是推出金融科技相關證照制度,五是設置真正專責促進金融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的單位。

楊瑞芬指出,台灣的金融科技發展遠遠落後世界各國。截至2023年6月底,全球已有334家市值突破10億美元的金融科技獨角獸,而台灣是極少數一個獨角獸都沒有的國家,主因就在於政策未將金融科技的發展納入整體金融政策之中。

若要大刀闊斧改革現況,楊瑞芬提出五大建議,一是解決詐騙猖獗的問題,若產業受到詐騙污名化,會導致正派業者難以繼續經營;二是國家率先投資台灣金融科技產業,由於台灣目前缺少針對金融科技的專案投資,故建請比照其他國家,將金融科技列為國家未來5~10年的重點產業。

三是比照其他國家,立法推動開放銀行(Open Banking)法,在數位時代要讓資料能即時取得,方有助於數位產業發展,須有相關法令,讓金融科技業者在消費者授權下,安全即時地取得客戶資料,創造出全新的消費者價值;四是推出金融科技相關證照制度,以民間借貸為例,金管會向來以其非特許業務等為由,認為網路借貸平台不需取得任何執照,惟先進國如英、澳早已將P2P業者納管。

楊瑞芬認為,金管會應考慮為網路借貸平台及虛擬資產等業者訂定證照制度。至於其強度,可如專家提倡的「有限執照」制,就最低資本額、平台風險管理、消費者保護、資訊揭露、資金安全等面向設定合適門檻及規範,而非僅依現行指導原則、自律規範或洗錢防制框架管理。

五是設立「金融科技局」,參照英澳星韓印等國在總理或總統辧公室下,直接成立一級金融科技辧公室,主動協助產業,且排除各種法規或監管的限制。

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認為,金融科技如電子支付、P2P借貸及虛擬資產是世界各國全力發展的前瞻產業。不只美、日、星、澳、以色列等先進國家,印度印尼等開發中國家也將發展金融科技列為重要政策。台灣在金融科技創新領域的政策推動仍有努力的空間。

更多中時新聞網報導
台積電老大哥養出一群高EPS小弟!這家拚戰25元 本益比不高
00940換股開獎!長榮還在...神達、佳世達等6檔卻慘了 京城銀等3家新進榜 老手「1理由」喊賣
誰來救?「台灣最強飲料」以後恐喝不到 最快下市時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