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立院備詢〉顧立雄:金融監理沙盒實驗期 最長18個月已優於許多國家

立法院財委會今 (12) 日審查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監理沙盒) 草案,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草案規定創新實驗期間為 6 個月,但可再延長 6 個月,最長可延長至 18 個月,已優於許多國家。

此外,政府力推行動支付,顧立雄是否有使用電子支付?顧立雄說「我有 Apple Pay」。不同於前任的金管會前主委李瑞倉大力力挺台灣 pay,連手機也下載台灣 Pay,顧立雄表示,他自己是用 iPhone 手機,所以用 Apple Pay。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審查「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即是允許業者可申請金融創新實驗,期間免除相關刑責及法規限制,若實驗成功,經金管會許可即可推出最新的服務,即國外的金融監理沙盒。

監理沙盒草案目前包括政院版共有四版本將一同併案審查,四版本主要差別在沙盒實驗時程長短。顧立雄表示,政院版監理沙盒草案規範首次申請時限為 6 個月,但必要時可再申請延長一次,時程 6 個月,此外,又再多設置額外的 6 個月寬限期,因此最長實驗期限為 18 個月。

顧立雄表示,最長可延長至 18 個月,比新加坡的 6 個月到 9 個月、英國的 12 個月都長。

而余宛如版在時程上則是大部分與政院版相仿,但在申請延長設定為兩次,將最長的總實驗期限放寬至兩年。

此外,時代力量版也明訂可首次申請最多可有一年時限,可申請延長一次,最長的實驗期限為 18 個月。

相對於各版本,藍委曾銘宗在沙盒時程上設限最為寬鬆,首次申請以一年為限,必要時可再延長,但並未明訂延長次數與延長時限。

對此,曾銘宗解釋,金融科技產品多屬破壞性創新,在實驗時若不給予夠長的時間,恐怕會因樣本數不多,無法產出實際的效益,因此他認為在時限上應保持彈性,所以並未在草案中將延長次數與時間限制明確規範。

談到法案審查進度,曾銘宗表示,需要視屆時金管會態度而定。余宛如則指出,過去各委員在討論此案時皆蠻有共識,她認為若整體審查若能維持公平的大方向,又行政機關能接受,整體草案審查應可相當有效率,並期望有機會挑戰在周四當天送出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