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 券商業務動能增9500億元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2日電)金管會積極做多證券商,券商不僅將可新增約新台幣9500億元的業務發展空間,同時,衍生性商品交易對象擴增至高淨值投資法人,且配股門檻也降低,預估最快11月可發布實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證券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修正重點包含證券商對外負債總額占淨值上限由4倍放寬至6倍、發放股票股利的門檻降低、增訂券商可與高淨值投資法人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等。

周惠美表示,本次修正放寬券商對外負債占淨值上限由現行的4倍,調升至6倍後,將可增加券商的業務動能,有助未來獲利表現。

根據證期局統計,目前全體券商資本額為3123億元,淨值為4753億元,即本次放寬可增加整體券商約9500億元的業務發展空間。此外,截至106年6月底,整體券商上半年稅前盈餘約133.2億元,年增率為40.63%。

證期局表示,各家券商間的負債比差異大,只做經紀業務的券商負債比僅0.1倍,至於規模前五大的綜合券商負債比都在2倍以上,尤其,永豐金證券、元富證券都超過3倍。

同時修正證券商特別盈餘公積的用途,除填補公司虧損外,累積已達實收資本25%,得以超過部分撥充資本。周惠美說明,由於公司法已修正企業特別盈餘累積達實施資本25%就可撥充資本,因此,券商建議將目前證券商特別盈餘累積達實收資本50%可撥充資本,調整為25%。

周惠美表示,目前特別盈餘累積達實收資本50%的券商有20家,特別盈餘累積達實收資本25%的有39家券商,當券商撥充資本門檻降低後,未來超過的部分就可以發放股票股利,但不代表所有券商都會把超過的部分挪作發放股票股利。

另外,周惠美指出,考量淨資產超過200億元的高淨值投資法人具風險承擔能力,且金融商品專業知識、投資經驗與專業機構投資人相當,因此,本次修正把券商只能跟專業機構投資人交易的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對象擴大包含高淨值投資法人。

周惠美表示,修正草案將於近日內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預告期間為60天,若預告期間內外界沒有意見,預估11月可發布實施。106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