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為文創拋磚引玉 更盼法令鬆綁

「尋找台灣的超級IP」專題(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 7日電)「我的少女時代」、「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為台灣的文創影劇產業帶來一線曙光,但金融業除了扮演資金贊助角色外,還能做什麼?業者直言,要金融業做更多,政策要願意支持才能收效。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截至去年底,金融業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放款餘額逼近新台幣5000億元;雖然投資有成功、有失敗,但金融業並非只是想靠文創產業數鈔票。

舉例而言,斥資3億元的「KANO」除了有玉山銀行贊助資金外,兆豐銀行及永豐銀行則是放寬融資額度,共提供1億元貸款;而中信金控旗下中信創投曾投資國片「我們的那時此刻」,就是單純配合金馬獎50週年拍的紀錄片,「公益」的色彩遠比「商業」濃厚。

總統蔡英文今年2月在電視劇產業新春餐會中,強調影視產業是重要戰略產業,政府將動員跨部會、駐外使館、外貿單位等,建立文化金融體系,投資本土影視產業,以國家隊的概念協助進軍國際市場,讓影視產業有更可觀的產值與利潤。

挺文創不遺餘力的玉山金控旗下玉山銀行連續 2年拿下文創業放款競賽第一,總經理黃男州對於政府想組文創影視國家隊,第一個舉雙手贊成;不過他也點出金融業的困難說,以影視產業為例,業者現在除了贊助,還能融資、投資;但法令的限制,卻讓金融業想多施點力,就必須擔心觸及法令的紅線風險。

金融業挺文創 盼放寬法令規範

舉例而言,金控旗下的創投投資非金融相關產業有兩個限制,其一是投資單一公司金額不可以超過5000萬元,另一個規範就是整體不可以超過單一事業的15%。

實際參與投資文創業的中信創投副總經理邱明慧說,創投的資本額往往不夠大,投資文創業資金有限;但過去幾年,中信創投也為文創業找到超過20億元的資金投入,發揮「拋磚引玉」的效果。

邱明慧認為,政府願意投資是件好事,可以起帶頭作用;若要企業界投入大筆資金,最好找握有長期資金的壽險業最適合。

不僅是創投業投資文創產業受到限制,金融業融資放款給文創產業也一樣綁手綁腳。

黃男州說,目前對文創的投資是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結合,若金額不大,可以採週轉金方式扶植;但若要大筆資金,就需要業者提供腳本、目標市場及現金流預估數字,銀行在評估成本及計算內部報酬率(IRR)後,才可以決定能不能放貸。

智慧財產鑑價 缺乏評斷標準

雖然一樣有貸款的標準作業程序(SOP)可以遵循,但文創業並非製造業,對於產品及市場的預估,銀行業內部卻面臨經驗不足的問題;而業者提供給銀行的擔保品價值如何,鑑價上就可能見仁見智、標準不一。

黃男州建議,由於文創業有價值的多半屬於無形的智慧財產權,如何判定有多少價值?若政府可以建構官方的鑑價平台,擺脫過去的「5P」原則(people、purpose、payment、protection、perspective)模式,在官方的保證下提供客觀的鑑價結果,對銀行業者而言,將是莫大的幫助。若能效法南韓成立專門的文創技術保證基金,更可說是如虎添翼。

在南韓,文創技術保證基金對文化內容製作各階段量身訂做保證商品。首先,在文化內容企劃階段,以高附加價值服務保證取得種子資金的支援;其次,在內容通路銷售合約簽訂後,以文化產業完工保證取得事業化成功的支援;第三階段,則在內容製作時,利用民間如金融機構、大企業的特別捐助做為財源,接受內容事業化的支援。

邱明慧也說,台灣的文創是很有價值的產業,只是台灣人自己容易妄自菲薄。例如對岸有名的歌唱節目「我是歌手」,現在選唱的大部分還是台灣流行歌曲,可見就目前而言,華人流行音樂的主流還是由台灣握有主導權,像是五月天還是可以紅透兩岸三地。

文創產業化 外溢效果可期待

雖然在市場及行銷等條件下,包括戲劇、綜藝節目逐漸被對岸及南韓超越,但邱明慧認為,對岸市場還是相當值得耕耘。

舉例而言,中國大陸電影市場超過人民幣400億元,約是台灣的10倍,且目前台灣電影被視同為香港電影,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不受到外資電影1年17部的配額限制,只要內容好,不怕賣不好。當年的「殺手歐陽盆栽」在中國大陸的票房就高達新台幣25億元,比起很多傳統產業 1年的營收還多。

黃男州也認為,台灣的產業過度集中在科技業,強調製程、技術,一旦文創可以產業化,外溢效果可能擴散至觀光、內需消費上;但目前這些產業的主管機關分散在文化部、經濟部、交通部等部會,若能有效整合,對台灣文創業的發展可說是如虎添翼、繁榮可期。

台灣文創產業若能起飛,南韓「冬季戀歌」、「太陽的後裔」吸引海外遊客蜂擁而至拍攝地朝聖的盛況,或許也能移植到台灣,進而帶動觀光等產業發展。106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