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千禧期貨吸金案 高等法院判主嫌14年
千禧國際投資顧問公司打著印尼千禧勝達期貨集團名義在臺非法吸金,6月14日高等法院宣判,加重主嫌陳OO、王OO刑期為14年、13年。(圖片來源/Pixabay)
2017年在印尼被捕的陳OO涉千禧國際投資顧問非法吸金案,二審宣判加重刑期。
「千禧投顧公司」(亦為千禧期貨)案乃2017年爆發的非法吸金案,受害者散布全臺,還有超過70多歲的受害人,非法吸金超過20億元,主嫌陳OO在2016年不再付出「利息」給受害人之前就捲款潛逃印尼,住進五星級酒店,2017年被逮捕回臺,進入訴訟程序,2022年6月14日二審宣判其14年有期徒刑,比一審的12年還重。
陳OO為千禧國際投資顧問公司負責人,宣稱是印尼千禧勝達期貨集團在臺灣區代理人,在2007年左右,以年息3到12%、宣稱是「保本型」投資商品,吸引不特定人投資,2016年3月開始有受害人領不到利息,才發現可能受騙,這時,陳OO早已潛逃到印尼。
千禧案吸金至少20億元,主謀一出事情就逃到印尼
千禧期貨投資案涉及受害者達2500多人,金額認定各有不同,從20億到65億元,受災戶遍及臺灣某知名冷氣公司董娘、知名臺商,知名大學教授、宗教界的主持。陳OO於2016年遭高雄地檢署起訴,即滯海外不歸,因此遭到通緝,2017年在印尼被捕,押解回臺。
一位受害人陳小姐對《信傳媒》表示,大約2015年6月起,給年利率6%,每個月給0.5%,一個月領一次,共領了8次。
也有業務員對受害人說,印尼千禧集團推出美金定存產品,如定存美金3萬元以上,每年可按6%分紅,且可隨時取回本金,並有印尼證期會監控絕無問題且零風險,也有人被告知拿去投資印尼的存款,年利率可達8%,還可分紅6%。
千禧投顧向被害人強調,定存美金3萬元以上每年領6%分紅
受害人陳小姐在2016年3月領不到利息,才發現可能受騙,但當初所謂的「業務員」一開始都不承認出事情了,都佯稱「沒事、沒事」,這個月的錢「晚一點就會進來」。
由於千禧國際投資顧問宣稱投資金額都在期貨的MT4系統(M4 Trading Platform),業務員向許多像陳小姐這樣的受害者說,宣稱MT4的數字不能更改,業務都說,「你看,你的錢還在MT4裡面」,實際上一出事情,印尼千禧公司就把MT4給關閉了。
2017年4月到6月,受害人陳小姐遲遲沒看到錢匯入,家人覺得自己被騙了,於是把陳小姐的遭遇放上網路論壇,揭露千禧的投資,越來越多的受害人一一現身,才發現這是一個龐大的吸金詐騙案,受害者遍布全臺,連花蓮、臺東都有。
檢察官一起訴陳OO,他就潛逃到印尼後被通緝
有人對陳OO提告,偵查庭開了幾次,檢察官一起訴陳OO就潛逃,以至於後來被通緝,陳OO乾脆滯留印尼。
對受害者來說,由於此詐騙案金流遍及臺灣、香港、印尼,因此在追溯上遇到很大的困難,還有受害者親自到香港查證,也有受害者組團到印尼蒐證,聯絡上印尼千禧勝達期貨集團,過程中還遇到掮客,有的是律師身分、有的是非法幫派,宣稱可以代為求償、擺平事情,許多受害者又再被騙了一次。
2017年陳OO在印尼落網,押解回臺。全案被起訴的除了陳OO以外,還有「千禧投顧公司」的核心組織幹部如王OO,都被檢察官以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起訴,一審過程中,被告千禧國際投資顧問外匯部副總郭OO死亡。
在2020年4月的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中,主嫌陳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拾貳年,併科罰金高達1億元。擔任千禧集團在臺灣之介紹經紀商遠景集團臺灣區負責人王OO,被判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新臺幣5,000萬元,被告不服上訴。
今年6月14日,二審判決出爐,法院認定,自2009年2月2日至2016年3月9日,陳OO等人共招攬740人,涉嫌吸金高達21億5,959萬元,犯罪不法所得至少上億元。
二審經高雄高分院宣判,自印尼引渡返臺的臺灣區分公司負責人陳OO,被依違反銀行法從重量刑,判處有期徒刑14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王OO也改判13年6月、併科罰金1,000萬元、黃OO4年6個月、朱OO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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