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強化監理 銀行不動產保證納管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強化對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宣布將銀行辦理不動產保證業務納入控管,除要求銀行須比照央行措施列入自身內稽內控強化查核,並將與辦理建築貸款併同檢視集中度,加計後集中度上升較多的銀行,將要求自行提報改善計畫並研提控管措施。

目前公司欲籌資興建或購置不動產,除了向銀行申請建築貸款外,亦可透過銀行保證業務發行商業本票、公司債籌資。金管會表示,將要求銀行應比照央行相關條件、額度限制與其他控管措施,列入銀行內控內稽制度規定,列為內稽單位查核重點。

同時,考量銀行辦理授信業務以放款為主、並辦理商業本票或公司債保證,金管會表示亦將參考對票券金融公司辦理不動產業保證控管措施,對國銀辦理不動產業保證及建築貸款併同檢視集中度。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1年6月底,全體國銀辦理建築貸款加計不動產業保證占放款及商業本票與公司債保證總額比率為9.45%。針對加計不動產業保證後,集中度比率增加較多的銀行,金管會將要求自行提報改善計畫及研提控管措施。

金管會表示,為健全金融機構不動產授信業務管理及維持金融穩定,已陸續要求國銀採行相關管控措施,強調銀行辦理不動產授信業務,應落實執行授信5P原則,避免信用資源流入非實質需求。

同時,銀行應依自身風險承受度,對整體不動產授信業務進行授信限額及集中度控管,並強化各項貸後管理。另外,基於風險管理基礎,應適度評估增提備抵呆帳,以厚植風險承擔能力,強化經營體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