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花旗併購合約 須符合勞動法規

【時報-台北電】花旗(台灣)銀行本周內若不對員工權益說清楚、講明白,恐怕別想賣資產。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6日透露,金管會已在25日發函給花旗銀,要求在本周內就本次出售資產相關契約條款是否符合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及相關勞動法令,由銀行法務、法遵及律師出具意見,並要洽詢勞動主管機關意見。

童政彰強調,無論合約是否涉及保密條款,銀行任何交易的整個過程都要符合政府各部門所有法規,若不合法,就要立即補正,「各國監理機關都一樣,沒有辦法受理不合法令規範的申請案件」。即花旗銀未確定合約符合勞動法規前,出售資產案將無法送件申請。

金管會要求花旗銀檢視合約條款,並洽勞動主管機關意見後,除報告金管會之外,必須第一時間讓員工、客戶及社會大眾了解,不合法的合約,併購雙方都會有法律責任,應儘速修正。

花旗總部決定出售包括台灣在內的13區市場消金業務,花旗(台灣)銀行被員工指控,在保密合約中,與潛在買家簽署不得挖角、惡意雇用花旗員工的條款,造成員工跳槽受影響。

童政彰表示,金融業是高度遵法行業,不是光遵守金融相關法令,還包括政府各部門規定,銀行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法遵要檢視及確認相關過程,符合政府各法令才能進行。併購案亦同,相關契約不管是否受保密條款約束,都要確認任何契約都不能牴觸或違反政府法令。

他說,花旗銀出售消金資產案,不管是花旗或參與交易的金融機構,都應有此認知,「各國監理機關都一樣,沒有辦法受理不合法令規範的申請案件」。

童政彰強調,守法重紀的金融產業,自律更勝他律,相關爭議、適法性檢視,一定要先自發性檢視,第一時間說清楚講明白,彰顯公司治理,贏得員工及客戶的信賴,一旦啟動他律(即金管會或政府介入調查),將造成信賴資產流失,不利相關交易進行。(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