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議會罷免議長洪允典案 內政部:議員9/9投票
金門縣議員提案罷免議長洪允典。內政部今天表示,考量公文書寄送、提供議員預先調整個人行程及氣候因素影響等緩衝時間,決定9月9日上午在金門縣議會議事廳召集罷免投票會議。內政部並指出,這次金門縣議會議長的罷免投票,是地方制度法從民國88年實施以來議會層級的首例。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金門縣議員提案罷免議長洪允典,決定9月9日上午9時30分,在金門縣議會議事廳召集罷免投票會議,通知議員出席投票的公文將請金門縣議會協助送達,並請議會回報議員的簽收狀況。
內政部說,依地方制度法第46條規定,內政部應在收到縣市議會議長罷免案25日內,召集罷免投票會議。這次金門縣議員罷免議長的提案書,是在8月21日送到內政部,依法最遲須在9月16日前召集該會議員進行罷免投票。內政部表示,在收案後持續金門縣議會溝通,準備選務作業所需時間,以及確定無法進行投票會議的日期,並將各項原因納入整體考慮後,訂在9月9日投票。
內政部指出,這次金門縣議會議長的罷免投票,是地方制度法從民國88年實施以來議會層級的首例,除了依法辦理會議召集作業外,也與金門縣議會保持密切聯繫,後續將持續協助金門縣議會依法落實相關會議準備工作,並就實務執行上可能發生的問題研議,讓當天的會議合法進行。
金門縣議會議長洪允典被爆公器私用,將議會職員當作私人幫傭,及濫用機關用地蓋違建招待所,遭到9名金門縣議員提案罷免,並定於9日舉行議員罷免投票,如罷免案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於備查30日內補選議長;如罷免案被否決,於本屆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