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盜領案3嫌求輕判 5/18二審宣判

第一銀行提款機在2016年7月遭盜領,被告安德魯等3人一審皆判刑5年,案經上訴,今(27)日二審開庭,3嫌在庭上請求輕判和交保。據了解,該案二審將於5月18日宣判。

一銀盜領事件發生於2016年7月10日晚間,當時有民眾看到一銀古亭分行的提款機不斷吐出現鈔,並目擊2名竊賊逃逸,檢警獲報後迅速在宜蘭縣、台北市逮捕拉脫維亞籍安德魯、羅馬尼亞籍米海爾、摩爾多瓦籍潘可夫3人,其餘19人案發後搭機潛逃出境,已發布通緝。在此事件中,一銀總計22家分行、41台提款機遭竊,共被盜領新台幣8327萬元。

高等法院27日開庭,3人都在庭上聲稱:「並非所謂的國際犯罪集團成員,是因為欠債或受威脅,才會被利用而觸犯贓物罪。」且請求輕判和交保,辯論終結後,高院諭知5月18日上午11時宣判,3人將到庭聽判。

此外,北院已將7748萬餘元贓款沒收,第一銀行委託律師鄭翔致,也請求能盡速發還扣押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