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潑漆案 3嫌判刑不得緩刑

男子鄭啟龍(左)與曾士晟(右)、曾士峰兄弟共謀對林榮基潑漆,涉犯傷害罪遭到判刑。(資料照片/黃捷攝)
男子鄭啟龍(左)與曾士晟(右)、曾士峰兄弟共謀對林榮基潑漆,涉犯傷害罪遭到判刑。(資料照片/黃捷攝)

香港「銅鑼灣書店」前負責人林榮基來台開店,男子鄭啟龍心生不滿,與曾士晟、曾士峰兄弟對林潑漆,案經台北地院審結,法官考量3人認罪道歉,18日依傷害罪判鄭4月徒刑、曾氏兄弟各3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但因造成林榮基身心受創,迄今未獲原諒,雙方未達成和解,不宣告3人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榮基原本今年4月25日,要在北市南京西路重新開張銅鑼灣書店,持續宣揚對香港問題的理念及訴求,鄭得知後心生不滿,找舊識曾士晟兄弟幫忙,計畫對林潑漆。4月21日一早,3人在書店附近等候,曾氏兄弟見林現身,一路尾隨至中山北路一段某家咖啡店,待林入座用餐,曾士峰隨即上前潑紅漆、曾士晟則持手機拍攝,把照片傳給鄭。兄弟倆犯後到巷內變裝,再與鄭會合,一同逃回高雄。

北院開庭時,3人承認犯行,但強調是表達政治性言論,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並當庭起身向林榮基鞠躬道歉,表明和解意願。但林認為3人不是真心認罪,拒絕和解,不同意給予緩刑,建請法官判刑6月以上,以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法官認為,3人為智識成熟的成年人,卻不尊重個人政治理念與價值觀差異,鄭主導整起犯罪,罪責較重。考量3人沒前科,且認罪道歉,因此分判3至4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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