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6死涉過失致死 練台生遭境管不服抗告被駁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錢櫃KTV董事長練台生,因錢櫃台北林森店大火6死慘劇,檢方依涉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有相當理由認為他有逃亡之虞,雖無羈押必要,但為確保日後審理程序能順利進行,自2020年12月1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2021年8月17日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今年4月17日再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練台生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

2020年4月,進行電梯增設工程的錢櫃台北林森店,疑因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竟在承包商王聖傑儀器充電時引發火災,也因店內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6人死亡的重大公安意外。

錢櫃董事長練台生也因涉案遭境管,今年4月第3度遭延長境管8月。他不服抗告,指稱原裁定未具體指出依憑何一卷證資料、事實,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有無逃亡之虞。錢櫃林森店起火案是因廠商私自將消防安全設備關閉,與同案王姓廠商過失產生火源的行為交相作用,才造成火災傷亡結果,練台生犯罪嫌疑並非重大。

另外,練台生也表示,自己具全國性知名度,於國內有固定工作及住居所,畢生心血均在台灣,也沒有持有他國護照,無任何證據顯示,自己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而且在訴訟程序進行中充分配合調查,並無任何延滯訴訟之進行或妨害證據之調查等行為。

至於部分被害人請求鉅額賠償,因與所受傷勢不合,無法達成和解,也不能因此歸責於他,而且也已具納新台幣100萬元的高額保證金,實屬本案最高具保金額,足可保全審判之進行,實無再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請撤銷原裁定。

高院認為,練台生因涉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消防法等,犯罪嫌疑均重大,衡量練台生屬有相當資力之人,佐以本案嚴重性,受損害法益眾多暨生命傷亡,有相當理由堪認練台生有在訴訟程序進行中發現對己不利情事發生時,潛逃海外不歸的可能性及疑慮,有逃亡之虞,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為確保後續審判順利進行,裁定練台生須境管,抗告駁回。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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