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相人間】當警察成為凶手

越南移工阮國非遭警察開9槍死亡案件,引起關於用槍時機、比例原則及警察教育養成的諸多討論。當事人是一位年僅22歲的年輕員警,他是否在實務經驗不足、裝備不夠精良等體制問題下,錯殺了一條無辜的人命?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監事杜尚承直言,在教育訓練與人力皆不足、公發警棍一打就歪、辣椒水噴多次也無效的狀況下,員警只能開槍,這不只是個別員警的疏失,也是警政署應該面對的問題。

對新竹縣鳳岡派出所的22歲年輕員警陳崇文來說,8月31日,或許只是燠熱又尋常的一日。沒想到,早上10點多接獲一起疑似偷竊小貨車案,「嫌犯」竟以性命相搏,抵抗拒捕,逼使陳崇文掏出腰間僅剩的武器—手槍,對著一位素未謀面、無冤無仇的越南籍移工阮國非,連續近距離射擊9槍,導致他失血過多死亡。

警察教育 短期速成

事件發生後,陳崇文一直神隱不出面。9月21日早上8點,他原本計畫要到新竹殯儀館向阮國非的家屬道歉,因有媒體在場,便退縮卻步,徒留阮國同、阮氏草父女空等一小時。我們僅知,陳崇文老家在屏東,家裡還有父母,事發後他回老家休養,警方派了心理諮商師,輔導可能出現的後遺症。

養成一位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僅需2年,警察大學需要4年。但他卻要速成硬塞一般法律系4年才能學會的內容,加上警察實務、交通安全規則處罰條例、心理學、犯罪學等。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監事、26歲的員警杜尚承直言:「一般人2年內可能學會嗎?遑論現在威權教育的學長學弟制,學長了解的一定是正確的嗎?會不會是沿用錯誤規範?這種結構產生的警察,多少人對勤務有正確認知?對人民權益是否會造成侵害?很難說。」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監事杜尚承認為,警察的養成訓練本身就有問題。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監事杜尚承認為,警察的養成訓練本身就有問題。

「警政署的教育,就好像給你一張紙,看過、簽完名就代表有認知了,這本身就有問題。關於警械,現行訓練只教我們怎麼拆槍、組槍、精準快速射擊,但沒有教導正確使用槍枝的觀念,也不了解刑法中的『比例原則』。我曾聽過一個警政署教官說:『當對方拿著刀、你拿著槍,就違反比例原則。』不是錯得離譜嗎?」

裝備拙劣 人力吃緊

杜尚承也指出,警棍一打就歪、辣椒水噴了無效,明顯是裝備不夠精良。「公發警棍一支不超過500元,一打就歪,我自己買合金警棍,一支2、3000元。公發辣椒水才100多元,我最近買一罐400多元的辣椒水,滴在手上用水清洗後,不管碰到眼睛或鼻孔,都非常不舒服。不可能像報導說的,阮國非被噴辣椒水後洗一洗又爬上來。」

我們拜訪新竹縣鳳岡派出所,所長郭書通說,這個派出所加上正、副所長只有7個人,平常就人力吃緊,需要民防協勤。杜尚承指出,目前現行警力有6萬多人,但實際評估需要8萬多警力才足夠,而民防未經國家考試,不夠了解安全知識、法規運用、警械使用。當警察接到報案電話,「為什麼是民防協助,而不是現職員警?」

「當外勞用石頭攻擊我,第一個反應一定是緊張,但我不能後退只能前進,裝備又不足,怎麼辦?左摸摸右摸摸,身上只剩一把槍,只能開下去,但腦筋一片空白。我從沒經歷過拿槍打一個真人,這會讓人情感、反應遲鈍,導致連續開槍。」

曾任外事科警察多年的陳允萍,因為看見外勞被不公平對待,而致力於司法通譯。(陳允萍提供)
曾任外事科警察多年的陳允萍,因為看見外勞被不公平對待,而致力於司法通譯。(陳允萍提供)

物化外勞 制度歧視

對警察而言,逃逸外勞並非被視為一個人,而是講求績效、需要取締打擊的「物」。「就像警察抓小偷、貓抓老鼠,這中間已經透過制度建立起歧視的高低之分,警察框架認為外勞就是不好。」杜尚承代表警察工會說:「我們認為應該要從制度上改革,讓移工能夠自由地更換僱主、所得不會被壓榨,減少逃逸移工,而不是抓捕逃逸外勞當作績效再遣返。」他提到,尋找逃逸外勞應該是移民署的責任,這個業務卻加諸在警政署身上,「就像消防隊捕蜂捉蛇,實際上應該是農委會的責任。」

當警察成為凶手,絕非個別員警的疏失,而是體制漏洞百出,環環相扣。若不從制度面改革,何時還會再出現下一次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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