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已觸「撤照」條件 鄭麗文曝內部爆料公文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稱接獲吹哨者提供的爆料公文,該份由鏡電視董監事回函給NCC的內容中,坦承鏡電視與鏡週刊仍無法切割。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稱接獲吹哨者提供的爆料公文,該份由鏡電視董監事回函給NCC的內容中,坦承鏡電視與鏡週刊仍無法切割。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新頭殼newtalk] 就鏡電視設置爭議,國民黨立委今(5日)大動員包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要求將鏡電視撤照。國民黨團隨後也召開記者會,出示來自鏡電視內部與NCC相關人士的吹哨者公文指出,鏡電視在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蔡滄波私自主導下,屢次在公文回函欺瞞NCC,爆料公文內容也證實鏡電視與鏡週刊在許多方面還是牽連甚深,已符合NCC所訂立的撤照條件,因此呼籲NCC展現風骨,將鏡電視撤照。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表示,NCC今年2月11日發給鏡電視執照的公文中,第4頁寫著「保留許可廢止事項」,意即,如果其中NCC可以廢止給鏡電視的執照,第3點寫的非常清楚,就是要求鏡電視要跟鏡週刊所屬的公司,必須要有清楚的切割,且鏡電視的經營管理,不能再由鏡週刊的相關人士不當介入與不當財務往來。

鄭麗文表示,鏡電視因為這樣的經營權爭議,已經換過4次董事長,因此NCC在今年8月24日曾發文要求鏡電視回覆,結果,鏡電視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蔡滄波竟繞過董監事和財務長做回覆;9月2日,NCC再度發文要求補正回覆,鄭優與蔡滄波卻擅自扣留公文,又跳過董監事,就私自處理回覆,還被NCC的承辦人提醒,回覆內容完全沒有董監事的相關說明是不可以的,結果,鄭優與蔡滄波竟直接擅自代表董事會回覆,欺瞞NCC。

鄭麗文表示,這件事直到9月12日,鏡電視其它董監事和財務長發現此事後,才在9月22日向NCC告發,鏡電視董事長、總經理欺瞞NCC的相關情事。

而鄭麗文所指的事件,就是鏡電視向NCC申請董監變更許可,NCC於9月2日發函要求鏡電視公司補正資料,其中具體要求得有「董事會回覆」,結果鄭優及蔡滄波仍在其他董監事及財務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擅自代替董事會、財務長做出回覆。事後被吹哨者檢舉,鏡電視與鏡週刊仍未做實施切割,並指出兩間公司的人資、財務系統依然共用。

鄭麗文表示,過去這幾天,她同時得到來自兩方面的爆料,一方面是NCC吹哨者提供的相關公文資料、一方面來自鏡電視內部,兩份資料經比對後,發現是完全相同的,都是指向鄭優及蔡滄波想要隻手遮天欺騙NCC,因此,吹哨者將董事會後來在9月22日回覆給NCC的資料完整提供給她,內容清楚坦承,直到今天,大部分鏡電視的經營團隊成員,都是前董事長裴偉所聘或與裴偉有牽連的人,鏡電視與鏡週刊在許多方面還是牽連甚深,無法切割,這已經符合陳耀祥所承認的撤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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