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重送營運計劃書 NCC將整理後提報委員會再拚拿執照機會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精鏡傳媒去年宣布要成立「鏡電視」盼進軍有線電視領域,但在初審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們認為新聞內容普通、內部監督機構不完全以及同集團鏡周刊被認定為八卦雜誌等因素,因此委員做出「不同意」建議。近日有消息傳出,鏡電視撤件重送,對此,鏡電視表示,沒有撤件,但將過去17個月送審、補充文件重新整理後送件。而在重新送件新版營運計畫書時,鏡電視董事長裴瑋也請辭。NCC則回應,如何認定新、舊版本計畫書,需要內部整理後再提報委員會討論程序問題。

精鏡傳媒集團2020年宣布成立鏡電視,並向NCC申請營運執照。去年8月時,NCC邀集專家學者組成審查諮詢委員,審查是否同意核發執照給鏡電視。但最終因種種因素,在初審時,鏡電視並沒有被同意申請。今年1月,包括鏡電視董事長裴偉、總經理李玉珮、擔任外部公評人政大傳播學院兼任教授翁秀琪都到會說明,討論的內容包括未來新聞頻道定位與理念、如何避免公司股東介入新聞製播、外部公評人如何落實等。

當時,針對以上問題,鏡電視表示未來會擴大播出藝文、國際、兒少相關新聞,且晚間8點時段不會做政論談話節目,並希望未來可以上架到MOD與有線電視。翁秀琪則說,外部公評人是導師、溝通者、教練,讓製播新聞符合事實查證原則,這個制度在國外有,但國內是首創,所以希望透過鏡電視的申請,建立外部公評人制度。畢竟過去其他電視台曾找過獨立審查人,最後成效仍有待商榷,所以她非常樂於接受挑戰、建立新規範。NCC最終還是決議要「續行審議」,還需要再研究。

近日有消息傳出,NCC希望鏡電視重新送件,將原本未在初審時列入的外部公平人列入計畫書,並重新綱申請按整理說明。對此,鏡電視台表示,確實整理相關資料重新送件給NCC,但原本的案件並未撤件,NCC內容處則表示確實希望以新案件重送。NCC官員表示,鏡電視從初審到後來委員會審議過程有許多補件,因此有請他們重新整理相關文件內容。

只是重新遞件送出的新版營運計劃書是不是要重新走一次申設流程,NCC表示還要再整理後報大委員會討論程序問題。而鏡電視則表示,將等NCC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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