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遭刺死案二審改判17年 李承翰母:欣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4日電)鐵路警察李承翰被刺死案,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改判鄭姓被告17年,服刑期滿再強制監護5年。李承翰的母親張秀珍說,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勉強可以接受,給社會一個交代。

張秀珍表示,昨天晚上睡覺時,心情就忐忑不安,睡得不安穩,睡前還特地燒香告知丈夫及兒子李承翰今天上午要宣判,希望有好的結果;上午在得知判決結果後,再次燒香告知丈夫及兒子,這個判決結果勉強還可以接受。

張秀珍表示,被告是否要上訴,自己感到無為能力,後續由律師處理;改判17年,至少給社會及警察一個交代,如果一審不是判被告無罪,丈夫就不會鬱悶到死,她現在就不會是孤單一人,還好女兒及女婿都會不時回家陪伴。

張秀珍指出,雖然兒子過世1年多,現在早上起床,還是會想到兒子及丈夫在家情況。目前都不敢坐火車,看見火車經過平交道,內心會突然感到悲痛,眼淚就流下來,回想到兒子被害的情景,而悲從中來。

張秀珍說,開庭就是一種煎熬,心理負擔相當大,去年一審判無罪,與丈夫聽完判決後,身體幾乎癱軟在地,需要攙扶才能走路,今天得知改判結果,感到欣慰。

台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108年7月3日晚間8時56分抵嘉義車站,鄭姓男子遭列車長發現無票乘車,鄭男因補票問題和列車長發生衝突。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送醫因失血過多不治。

李承翰當時遭情緒激動的鄭男持刀刺傷腹部大量出血,李承翰為維護全車旅客安全,仍緊緊抓住鄭男持刀的手,直到最後一刻仍不鬆手,救了全車廂的乘客。

一審由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參考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的精神鑑定結果,認為鄭男患思覺失調症,犯案時沒有辨識能力判決無罪。

李承翰父親李增文生前希望法官能伸張正義,還家屬一個公道,後來一審判決被告無罪,他無法忍受殺害兒子的被告無罪判決,心情鬱悶,不幸於去年6月間病逝,再也等不到案件上訴結果。(編輯:謝雅竹)11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