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島2華裔外賣郎被搶 非裔男被捕 保釋期間犯3案

一名非洲裔男子日前涉嫌在長島納蘇郡(Nassau County)連搶三名外賣郎,其中兩名受害人是華裔;警方於日前拘捕這名涉案嫌犯,以兩項三級搶劫罪、一項輕竊罪與一項拒捕罪,將其移送法辦,並於當日過堂,下次出庭時間為28日。

根據納蘇郡警方消息,報住在納蘇郡鮑德溫(Baldwin)金士頓大道(Kingston Ave.)26歲的奧斯汀(Joseph E. Austin),自19日起,涉嫌連續三天在納蘇郡搶劫三名外賣郎,23日被警方逮捕後移送法辦。

警方消息稱,第一起搶案發生於19日南中心大道(S. Centre Ave.),一名45歲的達美樂(Domino)披薩外賣郎報警稱,他遭一名陌生的非洲裔男子搶劫;受害人表示,嫌犯毆打他後,從他身上搶走現金和食物,並向不明方向逃竄。

嫌犯得手後,又於20日在奧斯本大道(Osbourne Pl.)搶劫一名36歲的華裔外賣郎,21日又在自由大道(Liberty Ave.)搶劫一名27歲的華裔外賣郎,嫌犯以相同方式搶走兩名受害人的財物後向不明方向逃竄。

根據警方消息,警探收到線報後,於23日凌晨3時10分,在納蘇郡自由港(Freeport)對奧斯汀實施拘捕,但嫌犯多次試圖暴力逃脫警方的羈押未遂,移送檢方法辦後,除被控兩項三級搶劫(Robbery 3rd Degree)與一項輕竊罪(Petit Larceny)外,還加控一項拒捕(Resisting Arrest)的罪名。

根據法院文件,奧斯汀曾在去年8月4日涉嫌持有價值超過1000元贓物,於11月25日因涉嫌重竊(Grand Larceny)罪名被捕,警方向他開出一張出庭傳票,定於2月8日過堂,他於候審期間接連犯下三起搶案。

嫌犯於23日在納蘇郡第一地區法院(First District Court)過堂,法官亞歷山大(Judge Alexander)向三名受害人簽發保護令,要求奧斯汀繼續羈押,下次出庭時間定為28日。

超人氣
謎一樣的陳淑樺 人間蒸發匆匆23年
支持彈劾川普後 共和黨眾議員錢尼遭同僚清算
網媒藝人紅黑榜!李現黃曉明敬業 「耍大牌小花」瘋猜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