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運動中心器材簡體字說明 中市府:已改繁體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1日電)台中市南區長春國民運動中心試營運期間,民眾發現體育器材使用說明是簡體字,懷疑是中國貨,台中市運動局今天表示,所有運動器材都經國際檢驗合格,已調整為繁體字說明。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邱素貞接獲民眾反映,長春國民運動中心的運動器材疑採購中國貨,因使用說明是簡體字,建議市府協調委外廠商,將簡體字改為繁體字,避免民眾一知半解,而發生操作不當意外。

邱素貞指出,長春國民運動中心由運動局委託OT廠商營運,於10月1日起至7日試營運期間,民眾發現不但公園沒放水的水景,有一些灌木被踐踏,橋面地磚縫隙過大,溜冰場的扶手高度過高,不滿工程沒有完工,就勉強先行啟用,要求儘速改善,確保安全。

邱素貞也發現有民眾在PTT社群網站爆料說,長春國民運動中心器材陽春,器材上打製「舒華」經查是中國品牌,她建議市府,未來擬定招標須知內容應更嚴謹,除了中國廠商不能投標外,投標廠商也不能從中國進口整台器材來台,至於細項規格,也應有嚴謹規範,符合標準。

對此,台中市運動局回應指出,長春國民運動中心委託舞動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該公司採購的健身設備器材由飛活運動行銷有限公司代理進口,所有器材皆經SGS、歐盟認證及ISO等國際檢驗合格,原廠標示原為簡體字,現已調整為繁體說明。

運動局表示,長春國運中心在試營運期間,已聽取多方建議並持續調整配置,後續將視民眾使用情形,持續滾動調整,營造友善運動環境。(編輯:方沛清)10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