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價8000元任摸抱!知名貓餐廳老闆性侵、猥褻3未成年女員工 下場曝光
[FTNN新聞網]記者薛明峻/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知名貓餐廳「吃。貓」,老闆王姓男子遭3名未滿18歲、16歲的女員工指控,趁女員工洗碗時從後方環抱、親吻、掀衣撫摸,又在住處對另名女員工舔耳、撫摸、用手指性侵,雖然王男否認犯行,甚至辯稱是遭仙人跳而被告,但法官不採信他的辯詞,依對少女犯強制性交罪、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判刑4年6月;另依對少女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未滿18歲的C女於2021年11月在餐廳任職期間,王男要C女到他家幫忙打掃貓砂,得知C女跟家人鬧不愉快,想要去外面租房,便要求C女當他女朋友,可以讓C女免費住在家裡,趁2人在他住處聊天時,王男突然對C女舔耳、撫摸,還要C女幫他打手槍,C女感覺不適而拒絕,仍遭他用手指性侵得逞,C女案發後覺得丟臉,便再也沒有去上班。
隔年9月,國中剛畢業的B女在餐廳打工期間,王男竟趁B女在廚房洗碗時,從後方抱住B女,詢問要不要當他女朋友,會買東西給B女,也可以給零用錢。之後王男更食髓知味,開始對B女上下其手、輕吻,更開價一個月8000元任他撫摸擁抱,甚至打手槍一次2000元、性行為一次5000元等,儘管B女曾表達不要,仍遭他上下其手。此外,王男也會主動購買手機等物品給B女,要B女用身體付錢,供他撫摸、親吻,一直到隔年5月,B女年滿16歲較方便找工作,沒有提離職便直接走人。
2023年6月,王男又將狼爪伸向另一名女員工A女,趁著身穿連身短裙女僕裝的A女坐在椅子上滑手機時,王男竟伸手觸摸A女大腿內側靠近鼠蹊部位置,要A女腳不要那麼開,A女考量他是老闆,不敢多說什麼,幾天後便告訴媽媽想要離職,從此再也沒有上班。
新北地院審理時,王男辯稱是與B女交往,並獲B女同意才擁抱,期間沒有輕吻也沒有性行為,他也否認與A女有肢體接觸,至於被C女指控性侵,他則辯稱是因C女出餐太慢,又被客人客訴體味很重,他將C女解雇後,C女心生不滿才對他做出不實指控。
不過法官審理認定,C女作證時神情落寞、眼光泛紅,且需要社工人員在旁安撫,可見因本案遭受龐大壓力,根據證詞等認定王男犯行明確;另依據其他證人證詞,認定王男有對A女、B女為性騷擾、強制猥褻等行為,痛批他不思悔過,還隨意指稱是遭仙人跳等,犯後態度惡劣,也沒有向被害女子道歉或損害賠償,因此依對少女犯強制性交罪、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判刑4年6月;另依對少女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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