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畏罪找人頂替 蘇澳警分局火速逮人法辦

開槍畏罪找人頂替 蘇澳警分局火速逮人法辦
開槍畏罪找人頂替 蘇澳警分局火速逮人法辦

【記者林明益/宜蘭報導】上個月中旬發生於蘇澳鎮的槍擊事件,涉嫌開槍的潘姓犯嫌畏罪找人頂替投案,經警方調閱監視畫面交叉比對查出真相,循線在宜蘭市一家汽車旅館內拘提潘嫌到案,並於潘嫌車內起出非制式長槍1枝、彈匣1個、子彈14顆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等證物,全案將潘嫌及陳嫌二人移送法辦。

11月16日深夜23時許,在蘇澳鎮太平路段因口角糾紛發生一起槍擊案件,陳姓犯嫌(男25歲)開槍射擊做勢恐嚇,未料子彈貫穿附近一處民宅鐵門後,當場擊中站立於鐵門後方之被害人腹部,所幸經及時送醫救治後,無生命危險,陳嫌在17日凌晨3時許自行攜槍投案,警方當場查扣非制式短槍1枝及彈匣1個等證物。惟經警方深入追查抽絲剝繭,並擴大調閱監視畫面交叉比對,發現開槍之人非陳嫌,經查知案發現場係另一名潘姓犯嫌(男36歲)在現場開槍後逃逸,因畏罪教唆陳嫌出面頂替,試圖躲避警方查緝。

蘇澳分局查得證據即火速偵辦,於11月25日持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核發之拘票,在宜蘭市宜興路某汽車旅館拘提潘嫌到案,並於潘嫌使用之自小客車內查獲非制式長槍1枝、彈匣1個、子彈14顆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等證物。另於蘇澳鎮中興路段拘提頂替同案共犯陳嫌到案。全案依刑法殺人未遂罪、頂替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潘姓及陳姓等二嫌移送宜蘭地檢察署偵辦,經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二嫌均獲准。

蘇澳分局重申嚴正執法決心,強烈遣責各項暴力行為,對於任何不法犯行,必依法究辦,決不輕縱!本分局將持續追查本案槍枝來源,以遏止犯罪亂源。提醒民眾,於生活周遭遇有任何不法情事,隨時撥打「110」報案。

上圖:蘇警將犯嫌移送法辦。

下圖:警方起出的手槍與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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