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中天違法 法界:樂見法院硬起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撤銷NCC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之處分,判決NCC應依判決的法律見解作成決定。本身是律師的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判決關鍵是NCC使用錯誤的審查基準,而中天剩餘的要求則要端看NCC重新審查後的結果;律師葉慶元則說,很高興看到法院硬起來,這絕對是國內新聞自由及廣電自由的指標案件。
李貴敏強調,高等行政法院撤銷NCC否決中天換照的關鍵在於NCC使用錯誤的審查基準,也就是NCC依法應該使用2018年2月8日修正後的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所規定的評分基準,卻違法使用其他評分基準,此為足以影響換照結論的違法。
李貴敏表示,至於中天其他要求,包括請求准予換照及損害賠償,由於准否換照仍需視2018年之審查辦法之評分基準而定,因此有待NCC未來依正確評分基準,作出判決,所以目前無法逕予判決換照。
至於損害賠償之請求,李貴敏說,這要取決於依正確審查基準認定之結果而定,所以無法於結果未明之前判決。由於NCC已決定就此次判決結果上訴,她坦言,後續仍有漫漫長路要走。不過,她仍呼籲,NCC應深自檢討並立即回歸民主精神,還新聞自由一條生路。
國民黨智庫召集人、律師簡榮宗表示,先前「東森新聞S台」被新聞局處以停播處分時,也曾經於訴願成功復播後請求國家賠償,因此,中天新聞是否NCC會重新予以換照處分,甚至產生損害賠償問題,未來值得關注。
律師葉慶元則指出,中天新聞台是衛星廣播電視台,並不具有傳統廣播電視「頻譜有限性」的特性,所以國家透過執照制度予以管制,本來就有高度違憲性。NCC透過程序不正義的聽證制度決定不予換照,更有高度的違法爭議。
律師陳紹璿也強調,依法行政是非常重要的法治國原則,不能因為是獨立機關就自認為是法治國的化外之物,NCC的這種觀念是非常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