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海外上市 證交所出招

工商時報【黃鳳丹╱台北報導】 證交所決定出手遏阻台商海外掛牌風潮,昨(22)日董事會通過將修改營業細則,未來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到海外掛牌,需經母公司股東會決議,並針對上市目的、對財務影響、股權分散方式等強化資訊揭露。新規定預計最快今年底上路。 近年上市公司子公司盛行到海外掛牌上市,反觀今年國內掛牌家數可能創近年新低,證交所終於將相關規定具體條文化,以確保上市母公司的股東權益。 證交所擬修改營業細則第48條之2及第48條之3,修改內容包括: 第一、提高子公司上市的決策層級至母公司股東會,包含其上市目的、對上市公司後續財務業務影響、股權分散方式、釋股價格訂定依據、釋股對象、是否影響上市公司於台灣繼續上市等項目,提請上市母公司股東會決議。 第二、上市公司股東會通過後,應檢送相關資料給證交所檢視,是否依規定程序辦理。 第三、為到海外掛牌,母公司若需對子公司進行股權分散,須有獨立專家參與,要求上市公司降低對子公司持股比例累積達10%以上、或喪失控制力者,應事先找獨立專家就釋股價格合理性及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出具意見書。 第四、要求上市公司應該將專家意見書、降低持股比例的方式及對象等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並將審議結果提報上市公司董事會討論。 證交所表示,企業有商業考量,到海外掛牌發展有諸多理由。每當被問到「鴻海子公司要到海外掛牌了,怎麼辦?」證交所雖持中立態度,卻也試圖從交易面、發行面、基本面等做出更友善的改變。 但實際上稅制、企業成長性等,卻非證交所能著力,證交所只能強調台股的優勢所在,包含「優質殖利率、良好公司治理、法規制度透明」等,強調「把自己的市場做得更好、更吸引人,而非阻攔企業到海外掛牌」。 統計過去10年來台商在陸、港股掛牌已超過30家,尤其集中在去年開始快速增長,主因企業在當地發展成熟、中國資本市場吸引外資的態度專趨開放,讓台商與投行等仲介機構都會將陸、港市場作為更優先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