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升級 警政署:非急迫性案件暫緩執行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6日電)媒體報導,基層員警感嘆疫調忙翻,卻未核發疫調加給。警政署今晚表示,署長陳家欽已核發104件協助疫調案獎勵,另非急迫性案件也暫緩執行。

鏡週刊今天報導指出,本土疫情升溫,雙北進入三級防疫警戒。司法院宣布,雙北各級法院28日前「原則上暫緩開庭」但有基層員警不滿,指疫調工作已嚴重排擠其他工作,質問警政署是否敢比照檢方要求暫緩案件、幫員警爭取額外的加給預算。

警政署晚間表示,國內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升溫,各警察局都全力配合政府防疫作為,署長陳家欽近日專程赴雙北及桃園市警察局慰問員警執行防疫工作及掃蕩暴力犯罪組織的辛勞,並頒發慰問金。

其中,協助疫調每案發新台幣5000元慰問金,迄今共發104件,以勉勵同仁要以偵辦重大刑案效率完成疫情調查、防範破口。

警政署說,因應近期疫情升溫,各警察機關協助各衛生單位的疫情調查工作漸趨繁重,警政署肯定第一線執勤員警的辛勞,已要求刑事局通令,除有急迫性需立即執行者的犯罪集團可報請檢察官指揮檢肅偵辦,一般性案件如非現行犯、受理民眾告訴告發案件等,均和民眾溝通暫緩傳辦。

警政署表示,已要求各級主官(管)重視且提醒員警執行過程中,應遵守署頒規定,且落實完善防疫整備,相關案件執行,均應秉持同仁自身、涉案嫌犯及在場民眾的防疫優先、安全至上原則,以兼顧維護治安、防護疫情工作。

此外,警政署已要求刑事局盤點、修訂相關專案評核作業,以獎勵代替懲處,並協同各警察機關斟酌警力狀況,盤點「通知到案之嫌疑人、證人身分、關係人、非具時效性、急迫性者」,依犯罪節情節緩通知到案說明,以確保員警人身安全及落實案件作業萬全。

為慰勉相關員警同仁執勤辛勞及激勵士氣,警政署說,已於去年2月3日核定「配合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為「重要勤務」,並自去年1月24日起適用「各警察機關執行大型活動或重要勤務人員獎勵金」,符合的工作項目均得以支領獎勵金。(編輯:李錫璋)11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