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秋冬專案「3種情形」免附陰性報告 陳時中:手中握有近1千5百萬劑疫苗

陳時中指出,12月1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請來台旅客登機前配合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但有3種情形可以免付。(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國際疫情持續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今(25)日公布國內新增5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確定病例(案620至624),分別自印尼(3例)及菲律賓(2例)入境。

台灣截至目前累計108,223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106,548例排除),其中623例確診,分別為531例境外移入,55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及1例不明;另1例(案530)移除為空號。確診個案中7人死亡、553人解除隔離、63人住院隔離中。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曾表示,台灣正和數家國際大廠洽購疫苗,今日下午疫情記者會中也證實台灣近期首次和國際大廠簽約,買到1000萬劑新冠疫苗且已支付訂金,但哪家廠牌暫時無法公布。

陳時中:買到1千萬劑新冠疫苗

近期COVAX也開出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德國BNT、賽諾菲(Sanofi)等3支疫苗供台灣選擇,台灣至少能買到460萬劑疫苗,另外還有3家在洽談中,目前手中至少有將近1,500萬劑疫苗。

陳時中表示,指揮中心將在現有基礎下持續談判,爭取更好的價格或更快取得疫苗,這次向國際大廠購買的量加上COVAX可望取得的量,也將持續努力提高購買量,希望能符合社會需求。

陳時中指出,蒙古自11月11日報告首例本土社區感染病例起,2週內累積報告逾200例本土確診,其中至少10例為醫護人員,由於疫情持續升溫,且呈擴散趨勢,故即日起該國自中低感染風險國家移除;另新加坡、柬埔寨近期本土疫情達低風險國分級標準,故自即日起調整為低風險國家。

陳時中也在今日疫情記者會中表示,國際新冠疫情嚴峻,加上聖誕節、寒假、春節將至,預期返台旅客數增加,為確保同班機旅客、機組員及國內社區的防疫安全,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請來台旅客登機前配合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12月起防疫秋冬專案實施!「3情形」免附陰性報告

陳時中指出,境外檢驗的目的,在於讓航空公司於旅客登機前可瞭解旅客個人健康狀況,並依據旅客防疫風險,於機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降低傳播風險。此外,如果入境後才採檢,可能造成大批旅客在機場滯留等待採檢,增加感染機會。

陳時中進一步表示,若旅客登機前無法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但符合以下3種情形,不予裁罰。(適用對象包括本國人、持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及持居留證之陸港澳人士;不適用經臺轉機旅客。)

1. 緊急協處:例如奔喪(限二親等以內)、探視重病親屬(限二親等以內)、緊急就醫專案等,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時主動切結及檢附佐證文件(死亡證明書、病危通知書、診斷證明書等),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2. 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包括大洋洲(吐瓦魯國、紐埃、斐濟及東加)等;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時主動切結,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3. 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如必要且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時主動切結及檢附經報准等佐證文件,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依專案核定之防疫檢疫措施辦理。

指揮中心說明,若旅客無法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且未符合上述情形即逕自返臺,除仍須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外,後續不得申請防疫補償,並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如經確診COVID-19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亦須負相關刑責。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補充,指揮中心啟動秋冬專案,要了解世界各國自費採檢狀況,「有透過外交部外館去蒐證,目前超過9成的國家都可以自費採檢,但這部分也請外館每2週滾動一次,將資訊回報回來,也將資訊提供給各航空公司,只要符合規定就要檢附報告,另外也會有緊急協處的機制。」

有媒體問到,世界各國開始打新冠疫苗,12月打過疫苗的外國人入境,是否會考慮入境縮短?英國從12月開始縮短檢疫期,台灣是否跟進?對此,陳時中回應表示,國外現在打的是臨床試驗階段,還沒有正式開打,「面對疫苗開打後的因應,還需要有一些科學證據才能作為政策的考量。」

海外國人確診,「2前提下」可經專案申請返國就醫

關於今日新增的5名境外移入,陳時中表示,案620、621、622皆為印尼籍女性,年齡介於30多歲至40多歲,於11月10日自印尼來台工作,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迄今皆無症狀,11月23日進行期滿前採檢送驗,皆於今日確診,目前住院隔離中。由於3名個案皆無症狀,且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因此無匡列接觸者。

陳時中指出,案623、624皆為菲律賓籍,分別為20多歲女性及30多歲男性,於11月10日、11日自菲律賓來臺工作,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迄今皆無症狀,11月23日、24日進行期滿前採檢送驗,皆於今日確診,目前住院隔離中。由於2名個案皆無症狀,且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因此無匡列接觸者。

陳時中也提到,為確保海外確診國人返國時之飛航防疫安全,並降低個案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的風險,已於今年6月17日公布海外確診國人之返國條件,包括: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或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CoV-2陰性證明(須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

陳時中說明,海外國人如確診COVID-19,其返國仍以符合前開條件為原則。倘不符返國條件,又因當地醫療資源匱乏,有返國就醫需求時,考量人道因素,且於返國航程有適當防護措施之前提下,得委請國際醫療轉送機構、航空公司或國內收治醫院向指揮中心提出專案申請返國就醫。

指揮中心表示,惟基於民航客機同機旅客之防疫安全考量,以及機艙為密閉空間,無適當物理區隔(附門的隔間)等因素,確診國人專案申請返國就醫使用之航空器,以採專機形式為原則。相關內容可參考「COVID-19疫情期間國際緊急醫療專機轉送國人返國就醫申請作業原則」,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提供民眾參考運用。

陳時中也再次提醒,由於目前國際疫情仍嚴峻,依據疾管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全球現況皆為第三級警告(Warning),於防疫期間應避免非必要之出國旅行,請民眾於出境前,確實評估所赴國家/地區相關風險及是否有出境之必要。

驗11高風險國冷凍食品包裝有無新冠?結果是...

近日國際間也屢傳出,進口冷凍食品內外包裝疑似驗出新冠病毒的消息,讓不少民眾人心惶惶。對此,指揮中心安排衛福部食藥署對此進行檢驗,檢驗結果也於今日正式出爐。

食藥署於今年11月6日至20日在邊境採樣檢驗進口冷凍食品之內外包裝,監控進口冷凍食品內、外包裝之病毒污染狀況及消毒作業效果評估,共抽驗4個國家之輸入豬肉、牛肉及鮭魚,共11批產品,就其外包裝、內包裝,在消毒前、消毒後分別取樣,共44個樣品,新冠病毒核酸檢驗結果皆為陰性。

基於各界關注,衛福部食藥署執行新冠病毒透過冷凍食品傳播之前導性研究,確認新冠病毒是否有透過冷凍食品傳播之可能性。研究取樣標的為國際疫情盛行率前20大之國家,並經國際媒體報導遭檢出病毒核酸陽性之冷凍產品,經食藥署採檢結果皆為陰性。

食藥署署長吳秀梅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等國際組織皆說明,目前尚無證據顯示新冠肺炎病毒會透過食品傳播,且無透過食品或其外包裝感染新冠肺炎實例。研究結果顯示,新冠肺炎病毒經由進口冷凍食品傳入國內之可能性低,政府也將持續監控國際訊息,嚴格把關進口產品之衛生安全,維護國人健康。

國外染疫在地先就醫!回國健保補貼住院每日6千

而針對在國外染議的國人,陳時中指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5、56條及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3條規定,保險對象於台灣地區外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包含應立即處理之法定傳染病或報告傳染病,須在當地醫事服務機構立即就醫,可於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費用,健保署將依程序送請專業審查認定,是否屬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範圍。

若國人在國外染新冠肺炎,指揮中心表示先在地先就醫,回國健保補貼住院每日6千元。(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陳時中說明,核退自墊醫療費用之標準,依本保險醫療費用支付及給付規定審查後核實給付,因訂有上限以支付國內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之平均費用為基準,最近一季2020年10月至12月份之核退金額上限,門診每次1,053元、急診每次3,160元、住院每日6,042元,故如保險對象出國至醫療費用相對較高的國家,可評估是否加買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

陳時中指出,保險對象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應檢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診斷書(如為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時,應檢附中文翻譯)、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住院者另檢附出院病歷摘要,另在中國大陸地區住院5日(含5日,但出院日不列入計算)以上的核退申請案件的診斷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需先至中國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再持公證書正本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驗證後,再提出申請。

另因疫情期間,保險對象若無法於規定期間返台親自臨櫃申請,也可採郵寄方式向投保單位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並檢附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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