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避難室當房賣 詐欺判退款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陳姓女子透過房仲買下士林德行東路地下室房子,準備遷戶籍時,才發現是防空避難室,不能設籍也無法接水電,根本不能作為住宅。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女是受詐欺買屋,判契約無效,屋主須給付陳女已付房屋價金、裝修費共356萬多元。 陳女在2011年9月間,透過傅姓房屋仲介,看上台北市德行東路一處公寓地下室房子,原屋主還將地下室分隔出5間套房出租,覺得投資報酬率不錯,當日就談定701萬元成交,並支付30萬元現金及290萬元支票,還陸續繳付11個月貸款共30萬多元,並收租近1年。 前年9月,陳女遷籍遭拒,才發現原來她買的地下室為防空避難室,不僅不能遷入戶籍,也不能申請水電表,原使用的自來水,是從2樓接管而來、電也不知從那接來。她不滿原屋主沒有告知,還用壓克力板製作假門牌,涉嫌詐欺。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原屋主洪女未告知地下室建物是防空避難室,無法編定門牌、申請水電表,顯有詐欺之嫌,陳女既因被詐欺而簽定契約,當然有理由撤銷,判決契約無效。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