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長榮颱風假重演 立委提修三法

一個颱風假,讓多位立委、部會紛紛提修法想解決交通產業勞資關係的緊張,而民眾只期待交通部趕快解決勞資爭議,不要再讓行程延誤。(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一個尼莎颱風假,帶給交通部的教訓是應趕緊正視大眾運輸勞工的不公平。長榮空姐「依法」請休颱風假,引出朝野立委提修三部法律,包括《工會法》調高籌組工會門檻、《民用航空法》增設勞工董事與公益監督人,及《勞動基準法》明定颱風防災假照領薪,立委都盼交通部趕緊規劃,不應再以「空服員要替公司著想」,繼續無為而治。

蔡政府520執政後,交通產業勞工紛紛透過各類抗爭,凸顯長期以來勞工待遇不公平的處境,華航空姐在總統蔡英文即將出訪巴拿馬前夕開出第一槍動員罷工、台鐵員工也在2017年春節休假抗議,而此次500多位長榮空姐則合法請休颱風假,更引起社會各界重視。

這類勞工合法的發聲,都顯示交通部輔導交通產業的勞資關係刻不容緩,否則在未來的國定假期,將有更多類似的發聲方式累及旅客行程。朝野立委也看見交通產業勞資關係的亂象,紛紛提出意見,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認為,「此次是政府長期對空服員權益不重視、不積極協調應變,才導致航空公司、空服員、旅客三輸。」

對此溝通不足的問題,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應該增訂民航法第49條之一,「增設勞工董事與主管機關指派之公益監察人的相關規定,讓勞方參與董事會決策,瞭解資方經營壓力,也讓資方面對勞方的心酸,」藉此加強勞資溝通的管道,減少罷工事件。

「台灣成立工會的門檻(30人組工會)過低,才造成同一企業中擁有多個工會競爭的亂象,如職業工會、企業工會等。」民進黨立委鄭寶清指出,中華電信公司過去有30多個工會,且工會間意見不一,讓勞資談判難有成效,因此有必要修正《工會法》,調高籌組門檻,根本解決工會亂象。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則認為,應明訂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能停止上班、雇主照給薪資,讓勞工安心防災,因此必須增訂勞基法第40條之一,若雇主要勞工出勤,則必須事前取得勞工同意的書面約定,才能徹底解決颱風假的爭議。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亦呼籲,監察院曾針對華航事件建議設立「罷工預告制度」,但遲遲未見政府修法改善。

民航局則想修訂《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提供更多獎勵性措施鼓勵空服員颱風天出勤。

一個颱風假,讓立委、部會紛紛提修各類法案,顯見交通產業勞資關係的緊張,交通部長賀陳旦雖坦言長榮在管理方面不夠精準,卻也認為員工應多替公司著想,但民眾最需要的是交通部趕緊制定相關規範,不要讓航班、車次再遇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