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峙維專欄】女生什麼時候也能參加民俗月搶孤競技?

本屆奧運將於8月11日閉幕,兩個多禮拜下來,在各項賽事為台灣選手加油的「一日運動迷」也會回到日常生活。不過,接下來有兩場民俗競技要在南北先後到來,恆春搶孤將於中元節當天展開,頭城搶孤則在農曆七月底關鬼門的日子舉行。或許沒有奧運這麼引人關注,但卻也是媒體爭相報導的台灣民俗月重要活動。奧運與搶孤除了都是體育競技之外,看似沒有關聯,但我看到或許有點扯遠了的性別議題。

本屆奧運有部分人士宣稱,未通過性別檢測為生理女性的選手,不該參加女性所屬性別領域的競賽。雖然這樣的主張就如同許多項目要分量級,生理條件相似的人同場競技才公平,也維護選手安全,但這牽涉到生理性別檢測的標準,僅憑一片之詞而無公開透明程序,根本是傷害選手。這場風波讓我想到,體育活動除了生理性別,也還有社會性別的問題,女性該怎麼參與體育活動,多年來也是致力於性別平權的人士所關注的議題。

每個文化、族群都會因男女的生理差別而發展出一套社會準則,規範男女的言行舉止和角色工作,進而在權利義務和資源分配上有所差別。有些確實是因先天體能的客觀差異所做的安排,有些則是無法合理解釋的主觀認定。例如,由於古希臘的奧運不允許女性參與,1896年現代奧運開辦之初並無女子競賽項目,做為奧運核心的田徑比賽要到1928年才准許女性參加,女子馬拉松甚至到1984年才列入賽事。

以往醫學界認為長跑會對女性造成身體傷害,故1984年之前國際奧會規定女子徑賽最長距離1,500公尺。若以這是為婦女健康著想來辯解,那麼因古希臘認為婦女參加奧運是褻瀆神靈,現代奧運一開始也沒有女子參賽,又該怎麼合理說明?女性爭取參與奧運各個項目,是一條漫長的路。1964年女子排球列入賽事前,沒有任何女子團隊競賽。一直到2000年女子加入舉重競技,才達成除了棒球之外,所有男性參賽的項目,女性也都有的平等局面。

回頭來談搶孤活動。這項由宮廟在農曆七月普渡儀式之後,開放祭祀供品讓民眾搶奪發展而來的民俗競技,至今仍不允許女性參賽。無論在北部的頭城或南部的恆春,女性都不得觸碰孤棚,也不能進入會場,且參賽者事前嚴禁女色,不得探視坐月子的婦女,妻子剛生產完的人也不可以赴賽。這些禁忌都與民間傳統認為女性生理期經血或產後分泌物不潔有關,而實務上要確認是否在經期尤其困難,乾脆女性一律禁止參與。

隨著性別平權普遍受到重視,曾有人呼籲不但應讓女性入場觀看搶孤,還該開放女性組隊參加,但地方耆老認為這是祖先傳下來的禁忌,不是說改就改,不應挑戰不可解釋的無形力量。去年時代力量由黨主席王婉瑜帶領,組隊參加頭城搶孤競賽,過程中一名隊員不慎滑落孤柱,倒吊數分鐘後因體力不支昏厥。地方人士稱是因為女性領隊進入會場,犯了禁忌所造成,結果引來網友撻伐,往年亦有選手發生意外,難道都有女性入場?

有人認為,可以從不同角度來看民俗活動對女性的限制,將禁止女性接近搶孤現場解釋為基於安全考量轉變而來的禁忌,婦女在經期或產後可能體弱不適,應盡量避免接近這種人群聚集且危險激烈的活動。然而,就如同早年國際奧會認定女性無法負荷長跑的見解,或許只是缺乏客觀證據的男性主觀想像,未必都是惡意的性別歧視,但許多民俗禁忌就是由社會賦予的性別角色、既存的性別分工而來,這仍然是一種刻板偏見。

近年來許多民間信仰活動中,已經有女性扛神轎、跳鍾馗、擔任家將、扮演寒單爺,民俗裡的性別禁忌確實逐漸打開,但要全面突破性別恐怕沒這麼快。去年頭城搶孤發生意外後,有人質疑為何宜蘭縣長身為女性可以在會場管制區內,主辦單位回應縣長是擲筊獲得同意才進入。那麼民俗裡難以打破的禁忌,或許都能比照辦理,有需要調整規範時就擲筊徵求鬼神許可,以此化解地方人士心裡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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