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摟肩 張花冠「不舒服」提告

▲張花冠縣長20日由新聞行銷處李雅貞處長、縣警察局林清求局長等人陪同下,到嘉義縣警察局婦幼隊製作筆錄對立委陳明文提告「性騷擾」。(圖/記者陳鐘聲翻攝 , 2017.09.20)
▲張花冠縣長20日由新聞行銷處李雅貞處長、縣警察局林清求局長等人陪同下,到嘉義縣警察局婦幼隊製作筆錄對立委陳明文提告「性騷擾」。(圖/記者陳鐘聲翻攝 , 2017.09.20)

七天前,陳明文立委因為有重要的事情,在熱鬧的民雄大士爺廟會活動時,出手摟住現任張花冠縣長的肩,讓張縣長感覺到「不舒服」,今(20)日上午10點,張縣長由新聞行銷處李雅貞處長、縣警察局林清求局長等人陪同下,到嘉義縣警察局婦幼隊製做筆錄對陳明文立委提告「性騷擾」,引起嘉義政壇一陣騷動,在群組也引發政治人物與媒體記者討論熱烈。

陳明文太太廖素惠女士第一時間就對外表示,看到張縣長要對阿文提告,非常難過,阿文為了避免現場噪音造成訊息傳遞的誤解,才會近距離與張縣長對話,讓她感到很不舒服,如果阿文的搭肩行為造成張縣長的不舒服,身為阿文牽手的她願意代替阿文向張縣長表示抱歉。

同為民進黨,張花冠到縣警局婦幼隊做筆錄提告陳明文,在嘉義縣政壇已經掀起波瀾。對於陳明文太太出面代夫道歉,張花冠說,這是大問題,男人犯錯,女人莫名其妙出來道歉,這是更壞的社會教育。 現任縣長告前任縣長,在社群媒中引發熱烈討論,有人主張「被摟的人的心情與自尊誰來伸張正義。」,「不舒服就是不舒服,沒有什麼好講的。」也有人說「前縣長看起來, 一不像是調戲 ,二沒性暗示, 三沒滿足調戲對方之目的,這樣應該構不成性騷擾要件吧」,也有議員因為討論熱烈而退出群組!

律師陳奕璇指出,性騷擾是告訴乃論罪,意指用有性暗示的言語或動作,對被騷擾對象以強迫方式要求配合,而引起被騷擾對象不舒服的感覺就會成立,至於被騷擾的對象並不限於男性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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