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南觀點:台獨黨綱與「國家正常化」

4月15日所舉辦「爭取民主的年代」研討會上,正宗獨派領路人姚嘉文爆出一句令人驚愕的論述語言說:「台獨用詞長期被誤會」。姚嘉文說:台灣非脫離任何國家,應以「國家正常化」取代。

「台獨」用詞長期被誤會

根據風傳媒的報導,姚前院長的最新說法是這樣記敘的:

台灣研究基金會與中研院台史所今(15)舉辦「爭取民主的年代」研討會,總統府資政姚嘉文指出,「台灣獨立」用語長期被誤會為台灣要從中國「脫離」之意,但是台灣本身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並非「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台獨之意是維持台灣不屬於任何國家之現狀,並非有脫離任何國家之意。因此,2007年民進黨通過「台灣國家正常化」決議,在正常國家決議文之下,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台灣主體性等作為,以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

姚嘉文認為,美國是脫離一個國家,台灣本來就是維持獨立,所以民進黨在2007年通過「台灣國家正常化」決議,宣布台灣雖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在「憲政體制不正常」、「國家認同不正常」、「社會公義不正常」、「政黨競爭不正常」、「憲政體制不正常」等五大威脅下,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台灣主體性等作為,以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並以「台灣國家正常化」用語取代「台灣獨立」一詞。

201704015-前考試院長姚嘉文15日出席「爭取民主的年代」學術研討會。(顏麟宇攝)
201704015-前考試院長姚嘉文15日出席「爭取民主的年代」學術研討會。(顏麟宇攝)

前考試院長姚嘉文15日出席「爭取民主的年代」學術研討會。(顏麟宇攝)

昔日提案廢獨凍獨 引來萬箭穿心

姚前院長對「台獨」的最新詮釋,這就又牽引出我個人在2000年民進黨全代會上提案廢除台獨黨綱,以及2014年6月提案凍結台獨黨綱的一些糾葛與記憶。

我當時對該提案的論述很簡單:

「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家領導人是由台灣人民直選產生,國會機構也全面改選直接對台灣選民負責了,之前的外來殖民政權既已盡沒歷史煙塵中,民進黨做為對全民負責的本土政黨,繼續再高掛台獨旗幟只是要騙選票而已。所以台獨黨綱已過時,應該修改、廢除或凍結。」

當1987年,李登輝宣布台灣解除動員戡亂時期的戒嚴令;當1991年台灣廢除萬年國會而進行國會全面改選;當台灣全民直選總統;上世紀末的這幾大翻轉,事實上已充分展示了「主權獨立」的政治運作,幾十年外來殖民政權完全終結了,也讓台灣事實獨立於「中國」所叫囂的「固有領土」的轄區範圍。所剩下的工程只剩「國號」和「國旗」等憲政架構的修憲問題,以及所謂「入聯」和「正名」國際外交問題而已了。

如果你願意接受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的事實,那麼,民進黨還需要保留所謂「台獨黨綱」,不是自欺就是欺人?

台獨黨綱自始就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台獨黨綱係由林濁水起草,1991年10月13日在民進黨第五屆第一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全代會)通過的。當時的政治氛圍主要考量就是為了年底的首次國民大會全面選舉,這是基於修憲的策略考量,我們能理解。1992年底,台灣繼續進行立委全面改選,終於完成了充分代表台灣民意的國會機構。此象徵代表「舊中國」的老國代和老立委(當時戲稱為老賊們)的外來殖民政體終於掃進歷史灰燼中,台灣民主能量的展現舉世矚目,歐美先進國家讚譽為「不流血的靜默革命」的典範,台灣也因此而成為華人世界足以傲人的民主成就。

我在提案當時曾公開表達,有人平時說「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到了選舉又說「我主張台灣獨立」,拿台獨黨綱來騙選票,讓人看不下去;同時,當時我也公開發言表示:「若民進黨不嚴肅面對台獨黨綱問題,民進黨會人格分裂!」

20170105-前立委林濁水5日出席台灣競爭力論壇「2016蔡政府遂密年終總檢討」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70105-前立委林濁水5日出席台灣競爭力論壇「2016蔡政府遂密年終總檢討」記者會。(顏麟宇攝)

前立委林濁水起草民進黨的台獨黨綱。(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灣要從哪個宗主國獨立出來?

如果對照這次台獨基本教義派大老姚嘉文的所舉的例子,也許能更加心領神會:姚嘉文在「爭取民主的年代」研討會上說:

「另一個容易被誤解的問題是,『台獨』的用意像是脫離,如同美國脫離英國的關係,或是台灣維持我國獨立現狀,不屬於中共,只要中華民國『正名』就好,」姚先生比喻這就像是「應該跟你離婚還是應該維持不跟你結婚」。

所謂國家獨立運動一定是為了要爭取從哪個國家(宗主國)獨立出來的一種政治主張和行為。而今,台灣在事實主權已經獨立的現狀下,你繼續主張獨立,究竟是要從哪個國家脫離出來?從中華民國嗎?或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前者的政權已經由台灣人民自行選舉產出足以代表台灣民意的國家領導人,後者則根本不曾對台灣行使過所有權和管轄權,試問,我們還要從哪個國家獨立出去?

進一步言,如果我們對於「中華民國」這國號很不爽,或是說,這中華民國的稱呼正嚴重阻礙了台灣對外拓展國際關係的利益,那就應該是進行修憲,以民主程序修改國號才對,還需要大費周章去玩「台灣獨立」的政治遊戲嗎?

簡言之,只要你認定「台灣已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我們現在所要討論或嚴肅面對的問題應該是「修憲」而絕不會是「獨立」。國號、國旗的更改是修憲問題,憲政機構的現行五院組織或三權鼎立架構也是修憲問題,總統制或內閣制,當然更是修憲問題,我們還需要開倒車回頭去搞「台獨運動」嗎?

民主才是普世價值,才能匯聚國際支持力量

在這次的研討會上,另位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學者許維德教授對於海外(美國)台獨運動的發展歷程也發表論文評述:

美國台獨運動的發展,可以概略分為獨立、自決、民主3階段。第一階段是在1970年代以前,這段時間台獨聯盟的主要論述是以「獨立」為主,第2階段則是從1970年代開始,當時台灣人民自決運動等組織崛起,自決成為另一種重要的聲響。第3階段則是自1970年代後期開始,受流亡海外的島內黨外人士影響,此外也有很多打著民主旗號的團體出現,「民主」的論述開始加入,甚至成為主要論述。

台獨運動就是人民爭取民主過程的政治運動。民主才是普世價值,也才是國際社會能為台灣發聲,並藉以支持台灣的最高價值指標。

在許維德教授對獨立運動的闡釋中,他認為,在這3個階段中,無論是以「獨立」、「自決」或者「民主」,當中民主的概念都是重要目標,不過這3個時期的不同論述,許教授的階段論顯然是以1970年代為其分水嶺的。

①1970年代之前的「獨立」部分是國族優先於民主,因為「獨立」是最核心訴求,要達成此目標,即使以革命方式也在所不惜;我們必須提示,這段時期正是蔣介石藉由殖民政權對台灣定於一尊清除異己的白色恐怖年代,台灣人民意欲經由「民主」而達到脫中獨立目標顯然是與虎謀皮。自由中國的「雷震案」是其代表。(1960年9月4日,雷震、劉子英、馬之驌、傅正等四人被逮捕入獄)

②到了「自決」主張,則是強調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至於結果是統或獨,並非自決所關切,所以是民主優先於國族;彭明敏的《臺灣自救運動宣言》是其代表。(1964年9月20日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三人被捕下獄)

③而第3階段、1970年代中期後的「民主」,至少在表面上的修辭,民主就是最優先的目標。台美斷交後在島內所掀起的黨外民主運動導致「美麗島事件」是其代表(1979年12月13日清晨展開全島同步大逮捕,據警備總部公布「美麗島事件」涉案人數共計152人,實則不只此數。)

201704015-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許維德15日出席「爭取民主的年代」學術研討會。(顏麟宇攝)
201704015-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許維德15日出席「爭取民主的年代」學術研討會。(顏麟宇攝)

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許維德15日出席「爭取民主的年代」學術研討會。(顏麟宇攝)

一個不民主的台灣,縱算獨立了,你會支持嗎?

在美國,當台灣民主的議論已開始高過於獨立的音浪時,海外台獨運動在論述上實際已發生嚴重瓶頸,在爭取認同上也已開始走下坡路。但在台灣國內,卻由於解嚴後的言論自由而開始激發對台獨意涵中的國族主義不時產生激辯。而某部分人則獨霸「台獨論述」(神主牌)搖身成為「台獨」掌旗官,藉之以遂行其對內鬥爭的工具與利器,而且還無往不利,所向披靡。

憶當年,我在美國曾跟某位台獨聯盟大老激辯:「民主與獨立孰重孰輕。」當我提問說「如果今天國民黨宣布台灣獨立,但其獨裁法西斯體制毫無改變,你支持或反對?」

不意,這位大老級朋友竟然豪不思索回答:「當然繼續反對」。

我當時立即閉嘴,心裡很懊悔的想著:這真正是浪費時間的一場口舌之爭。

其實,原來結論就是:台獨只是手段,民主才是目標。不民主的台灣,縱令是個脫中的獨立國家,也絕非我所願也。

兩大之間難為小,台灣夾在美國和中國的兩大之間,已實現的民主目標也正是抗衡中國以大欺小的終極武器。高掛「台獨」旗幟只會刺激13億中國人的民族主義凝聚力而產生團結效果;如果祭出「民主」作為談判籌碼,則勢將呼喚出中國人民對「民主」的期待與追求慾望,也必能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與支持。何者對台灣最有利,豈非高下立判,民進黨人們寧不深思?

下一篇〈民主與獨立的論證系列之2〉我們就從這裡開始討論。

*作者現任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曾任立委。本文為〈民主與獨立的論證系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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