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珍觀點:正視地方預算執行率低落現象

身為民意代表,監督政府施政是天職,縣市議員除了訂定縣自治條例、關心地方政府施政,還有一項任務就是監督縣政府財政收支及使用效能,這是一般民眾比較陌生之處,卻是民意代表最為重要的職責之一。

依政府體制,政府審計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是監察院審計部,主要職責為審核各級政府機關之財務收支、考核財務效能、審定決算、稽察財務上之違失、核定財務責任等。預算使用效能攸關政府施政品質,去年度中央政府與各地方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均已出爐,並已公告於審計部網站,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財務效能一覽無遺,想要關心人民納稅上繳的錢如何使用,不妨一探究竟。

根據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出版的「中華民國105年度金門縣總決算審核報告」,去年度金門縣政府的財務效能不佳,重大工程執行力低落,凸顯地方政府預算執行率不佳現象,實在值得「頭家們」多加關注,也值得地方政府檢討與改進。

為讓金門縣民了解實際情形,特別整理審計室報告重點如下:

一、就近5年度(民國101至105年度)預算賸餘及保留情形分析結果,本年度未執行之賸餘數及比率,為近5年度新高,其中縣政府主管賸餘金額最鉅,顯示預算編列未臻覈實,另本年度保留比率雖較上年度降低,惟經費保留數仍鉅,其中縣政府、觀光處及教育處主管等保留金額最為龐鉅,計畫執行與預算籌編仍未相契合,允宜賡續檢討強化預算執行與管考作業,以提升施政效能。(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2)

二、經分析本年度自籌財源比率較上年度之56.17%降低3.50個百分點,並較民國103年度之66.04%降低13.37個百分點,財政自主能力呈逐年下降趨勢。主要係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近期白酒市場萎縮,營收不如預期,減少對縣政府捐贈所致,另因長期仰賴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捐贈收入挹注縣庫作為協助地方建設、社會福利等計畫財源,現面臨該公司挹注縣庫資源有限,為免影響施政計畫之推展,允宜妥為因應強化財務結構,研議多方面向開源措施,以利縣政長遠發展。(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5)

20170929-金門酒廠。(取自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20170929-金門酒廠。(取自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作者指出,金門縣本年度自籌財源比率較上年度降低,財政自主能力呈逐年下降趨勢。主要係金門酒廠公司因近期白酒市場萎縮,營收不如預期,減少對縣政府捐贈所致。(資料照,取自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三、積極推動多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惟經費累轉以後年度執行規模仍再攀升,且待執行數為近5年度新高,為免延宕施政計畫推展時效,允應賡續研議有效改善措施,以提升施政績效。金門縣本年度總預算之歲出預算135億8,369萬餘元,執行結果,歲出決算數114億6,879萬餘元,其中應付保留數24億6,164萬餘元,占歲出預算數之18.12%,雖較民國104年度之18.34%減少0.22個百分點,惟應付保留數多屬資本門,保留數額達20億8,419萬餘元,占資本門預算數54億569萬元之38.56%;另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37億8,538 萬餘元,本年度執行結果,未結清數仍達19億234萬餘元,占轉入數之50.26%,總計保留至民國106年度繼續執行數43億6,399萬餘元,亦較民國104年度保留數增加5億7,861萬餘元,為免延宕施政計畫推展時效,允應賡續針對原因癥結,研議有效改善措施,並加強辦理及落實計畫管考,以提升施政績效。(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6)

四、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進度落後案件,雖檢討研議解決對策,惟部分計畫進度落後迄未能改善,亟待針對癥結原因,研謀有效改善措施,俾提升預算執行績效: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本年度基本設施補助計畫核定總經費7億2,532萬餘元,截至民國105年12月底止,累計實支數2億7,364萬餘元,累計實際支用比37.73%,經按計畫類別分析,執行率未達80%者,計有交通建設經費(18.93%)、水利建設經費(65.42%)、農業建設經費(54.35%)、公有建物及設施經費(64.51%)、其他建設經費(10.78%)等5類。又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布之基本設施補助計畫本年度第4季執行情形載列,金門縣共獲補助計畫83案,其中25案進度落後,預算執行率偏低,有待針對各案癥結原因,積極研謀有效改善措施,並加強計畫管考,俾提升預算執行績效。(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7)

五、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逐年落實推動各項公共建設計畫,以建立良好投資環境 並改善生活品質,本年度列管計畫或總經費達5,000萬元以上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合計24項,總經費合計90億3,873萬餘元,截至本年度累計預算分配數28億3,701萬餘元,累計執行數10億8,464萬餘元,預算執行率38.23%,較民國 104 年度預算執行率42.18%為低,且有逐年降低趨勢;復經分析本年度預算執行率偏低之原因,仍為部分計畫之規劃設計作業延宕或施工進度落後等情所致,整體執行成效有待加強,且所擬之改善措施,尚欠落實,亟待針對癥結原因,研謀改善措施。(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7、甲-8)

根據審計室報告,顯見金門縣政府執行率低落,並不是個案問題,而是全盤性的、結構性的問題,而最讓本人無法理解的是,當我日前質詢陳福海縣長時,縣長竟然一直追問到底是那個案子執行率偏低?這個問題應該是全體縣民要問縣長的吧?人民有知的權利,是否就請陳福海縣長說說看:如果你的執行率良好,審計室的報告為什麼寫成這樣呢?

張志軍參觀金門酒廠(葉信菉攝)
張志軍參觀金門酒廠(葉信菉攝)

作者認為,人民有知的權利,是否就請陳福海縣長(左)說說看:如果你的執行率良好,審計室的報告為什麼寫成這樣呢?圖為張志軍參觀金門酒廠。(資料照,葉信菉攝)

*作者為金門縣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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