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玲》長輩接種疫苗,更讓子孫後悔

陳麗玲》長輩接種疫苗,更讓子孫後悔
陳麗玲》長輩接種疫苗,更讓子孫後悔

【愛傳媒陳麗玲專欄】我曾經醫療調處過一個案件,父親85歲身體很健康,女兒很貼心的安排健檢,做無痛大腸鏡,結果腸子不小心穿破,引發感染而於20天後死亡,兒子在調處時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姐姐把這個寶貝送上斷頭台,要怎麼交代?

姊姊哭著說,我當時只是好意,想說檢查一下,如果哪裡有問題,可以預防,我怎麼知道會有這個結果?是啊!正所謂千金難買早知道、後悔沒有特效藥!三日來接種疫苗的長者高達27人死亡,讓人錯愕,更讓子孫後悔!

沒有疫苗要等死,可有疫苗居然被注射死,這叫百姓要如何選擇?政府的功能居然是讓百姓暴露於風險之下,而且要求風險自負?

想想,機器運轉久了一定會老化、或有損壞、不順的地方,人也一樣。這些會去接種疫苗的高齡長者,活了這麼久,一般來說慢性病所在多有。但應該在施打前都是基本健康的!不健康的根本出不了家門去打疫苗。

因為注射疫苗的關係導致猝死,本來就應該仔細追究原因,否則子孫們會心有不甘,甚至因為是聽到總統強力建議長者要去施打的,就開車載送、推著輪椅、甚至抱著長者去打疫苗,結果居然變成導致長者死亡,這些子孫會因為這樣導致一生內咎、懊悔,而留下心中陰影!

呼籲有這情況的民眾,依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如果施打疫苗造成死亡和極重度障礙,最高可獲賠償600萬元,如無法確定與施打疫苗有關,但造成死亡或極重度障礙可領350萬元,輕度到重度障礙,也有250萬到500萬元給付,新黨及我都願意提供申請表格,並協助申請。

政府鼓勵施打疫苗的目的除了保障民眾自身健康外,更希望產生群體免疫,而施打疫苗是一種侵入性的醫療行為,有醫療法及醫師法的適用,如果沒有經過評估及解說,只是鼓勵施打,在醫療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沒有仔細解說就呼攏民眾去打,超級不負責!政府不應也不能將施打疫苗的後遺症轉嫁給民眾。

眼看又有一批默德納疫苗要進來,聽說這疫苗對孕婦比較無害,為了避免更多悲劇,呼籲政府對於疫苗針對何種族群施打,務必好好研究,不要再發生一屍兩命的憾事!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注意了!全世界包含對岸大陸已經給台灣一年多的時間示範,台灣如果不能吸取教訓與經驗,仍然重蹈覆轍,那絕對不能原諒!

作者為律師

照片來源:疾管署官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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