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反滲透法規範具體明確 各界勿過度擔心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再次強調,M503等航路攸關飛安問題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再次強調,M503等航路攸關飛安問題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反滲透法」已在1月15日公布施行,面對外界質疑與憂慮,陸委會再度澄清指出,反滲透法是在最小限度必要範圍內,針對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而做出違法捐贈政治獻金、助選、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及社會秩序、傳播假訊息干擾選舉的5種具體不法行為加以規範,範圍具體明確且特定,只要沒有從事這些不法行為就不會觸法,各界不必過度擔心。#記者王照坤的採訪報導#

行政院指示成立的「因應反滲透法施行協調小組」,召集人是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副召集人是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邱垂正表示,這個小組的主要任務,包括加強反滲透法的對外宣導與即時澄清,讓民眾更了解法律規定,免於不必要的恐慌;將違法或不違法的相關行為態樣具體類型化,並提供外界參考,使執法標準更易於分辨了解。

邱垂正指出,反滲透法是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政治黑手介入台灣民主社會的重要機制,可維繫穩定有序的互動,讓國人更安心從事兩岸交流活動,邱垂正說:『(原音)反滲透法本身就是規範在最小必要範圍,而且它對於各項的定義以及對於構成要件也非常嚴謹,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各界不要有過度的擔心,我們再度強調,只要不是從事境外敵對勢力所指示、委託、資助,同時在台灣從事這些具體的不法行為,因此就不會有罪,不必過度擔心。』

陸委會重申,只有在地協力者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進而從事違法捐贈政治獻金、助選、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及社會秩序、傳播假訊息干擾選舉等5種「不法行為」,才是處罰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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