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控涉顛覆政權 李明哲當庭認罪

中國時報【中國時報記者╱李文輝╱綜合報導】 被陸方控涉「顛覆國家政權罪」、遭羈押177天的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昨在湖南省岳陽中院受審,庭訊歷時4個多鐘頭,李明哲當庭認罪,還押長沙看守所,審判長諭令擇期宣判。庭訊後,李明哲還分別與母親郭秀秦、妻子李凈瑜會面。 坦承撰寫散布抹黑資料 李明哲在庭訊時表示,審訊是真實自願的,司法機構有保障他的合法權益。他在庭上數度認罪,坦承「散布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與言論,撰寫惡意抹黑制度的資料文字,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是於今年3月19日遭廣東省廣州市國家安全局刑事拘留;5月12日併案由湖南長沙檢察院批准,立案交長沙國安局逮捕;7月2日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移送岳陽中院審理。 起訴書指出,湖北籍男子彭宇華於2012年5月起,先後創建「兩岸牽手」、「圍觀中國」、「圍觀華南」等系列QQ群,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異議人士。 彭、李兩人被控在2012年10至11月間,多次討論決定成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建立政黨」的組織「梅花公司」,並制定組織綱領、確定組織架構和成員分工,由彭宇華全面統籌擔任執行經理、李明哲擔任執行副經理。 感謝文明辦案保障權益 調查發現,李明哲在2012年12月起,先後擔任彭宇華創辦的群組管理員、群主。兩人透過網路平台和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大陸境內發生的熱點事件。 2012年8月至2016年初,李明哲在廣東、福建、廣西等地,多次組織、參與QQ群成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聚會,大肆發表抨擊大陸國家基本政治制度,抹黑大陸政府形象言論。 起訴書指出,2015年6、7月間,李明哲在馬速令等人與他透過網路討論以暴力方法顛覆國家政權過程中,明確地表示:「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動,遲早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說,他感謝政府文明辦案,保障他人身與用藥權益,這跟從在台灣對大陸有偏見的媒體報導的大陸法治有很大不同。因為他的思想跟這些接觸的都是錯誤的,導致他觸犯一些犯罪行為,他表示「認罪、悔罪」。 除了起訴書,檢方還提出了手機、電腦、旗幟、梅花公司運作計畫書、會議錄影、聊天記錄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作為犯罪事實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