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控網路巨頭壟斷 再重罰9400萬 阿里巴巴股價跌至新低

【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阿里巴巴集團控股、騰訊控股和百度須為43項反壟斷違規行為中的每一項支付50萬人民幣(新台幣270萬),總計被中國競爭監管機構勒令支付21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400萬)的罰款,阿里巴巴在港股回吐10月以來的漲幅,23日跌至132.90港元新低,11月跌幅達到18%。百度、騰訊、美團皆跌逾2%。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聲明中表示,已對阿里巴巴、騰訊、京東、百度、蘇寧易購、滴滴等多家網路企業龍頭須為43項反壟斷違規行為中的每一項支付 50萬人民幣(新台幣270萬),總計被中國競爭監管機構勒令支付21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400萬)的罰款,這是中國持續打擊壟斷民企的最新一輪處罰,由於擔心中國當局可能對線上平台進行監管,包含阿里巴巴在內的中國科技股23日普遍走低,恆生科技指數一度下跌2%。

在違法案件中,騰訊涉案13起、阿里巴巴11起、百度3起、蘇寧易購2起、京東和滴滴分別涉案1起。北京當局積極推進反壟斷監管,大陸反壟斷局於11月18日正式掛牌,成為今年繼推動修正反壟斷法後,在反壟斷規範中的另一項標誌性舉措,也是反壟斷執法機制的新起點。阿里巴巴面臨沉重監管壓力和中國經濟疲軟之際,上季業績受經濟降溫拖累,下修全年財測。阿里巴巴已將「影響阿里巴巴業務運營的監管環境」和「隱私和數據保護法規和擔憂」列為經營面臨的一些不確定性因素。

另外,中國重慶前市長黃奇帆在上海舉辦的年度外灘金融峰會上曾表示,中國政府可能計劃對包括大型網路公司在內的平台開發商課徵「數據稅」(data tax),以達到主席習近平的「共同富裕」目標。阿里巴巴、騰訊等中國互聯網巨頭近年來利用旗下服務收集的大量個資賺取了巨額利潤,也因此引來不少批評,黃奇帆曾表示「國家應該擁有數據的管轄權和交易權,而非由互聯網公司引領數據經濟」,被視為劍指這些大型網路服務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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