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銀監會推信託登記制 3個月過渡期

(中央社台北30日電)中國銀監會今天公告,為建立統一的信託登記制度,進一步促進信託業持續健康發展,保護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發布「信託登記管理辦法」。這項辦法將從9月1日起生效,並設有3個月過渡期。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透過官方網站發布這項公告指出,「信託登記管理辦法」主要是規定信託登記的定義與流程、信託受益戶帳戶管理與信託登記訊息管理、監管要求等,希望建構中國大陸信託業統一的信託登記制度。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截至6月底,中國大陸68家信託公司受託管理信託資產規模已經突破人民幣23兆元(約新台幣105.14兆元),這項辦法的公布將能促進信託業務更加規範開展、完善行業資訊披露,並提高監管力道,保護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

為了確保信託登記工作穩妥起步,銀監會也特別設置3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新發行的信託產品按新、老規則同時執行,過渡期結束後則依照「信託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此外,對於存續的信託產品,考量登錄訊息的工作量和時效性等因素,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到期的可不補辦信託登記,2018年7月1日之後仍存續的則必須按照新辦法要求補辦信託登記。10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