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黑心火鍋店回收湯底提煉「地溝油」重新販售 3年爽賺逾2千萬下場曝

大陸四川一家黑心火鍋店,為了節省經營成本,竟然回收顧客食用後的湯底廚餘,提煉出「地溝油」,再製作成火鍋湯底進行販售,3年多來牟利高達483萬元人民幣(約2180萬元新台幣)。法院在今年7月對這起惡劣的案件做出終審判決。

<strong>警方查獲的地溝油及成品火鍋湯底。(圖/翻攝《紅星新聞》)</strong>
警方查獲的地溝油及成品火鍋湯底。(圖/翻攝《紅星新聞》)

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四川西昌市公安局在本月24日「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新聞記者會,公布了這起惡劣的食安案件。

根據西昌市公安局介紹,警方在2022年發現,西昌某間老火鍋店竟把餐廚垃圾加工成火鍋湯底,並再次提供給顧客。對此,西昌公安成立「9·21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專案組進行偵查。

警方在當年10月展開收網行動,現場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涉案人員33人,搗毀生產加工窩點2處,現場查獲「地溝油」成品火鍋底料600多盒750多公斤、半成品1750多公斤,作案工具36件,涉案車輛2輛,凍結銀行資金200多萬元人民幣(約902萬元新台幣)。

報導指,余某、廖某等人為節省經營成本,謀取最大利益,商定將火鍋店經營過程中的餐廚垃圾回收後,由彭某兵負責帶領牟某雲、張某開、梁某瑜進行過濾,蒸煮、水洗、回煉後冷卻封裝,再次作為火鍋湯底進行銷售,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strong>警方查獲的地溝油及成品火鍋湯底。(圖/翻攝《紅星新聞》)</strong>
警方查獲的地溝油及成品火鍋湯底。(圖/翻攝《紅星新聞》)

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國家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仍然利用顧客食用後廢棄的火鍋油進行回收,並加工成「食用油」,用於自己經營的火鍋店使用,2019年1月至案發時其鍋底銷售金額達人民幣483萬元人民幣。

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在7月做出終審判決。余某、廖某等十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至13年不等,並處罰金5萬至250萬元人民幣(約22萬至1128萬元新台幣)不等;同時,由該店余某、廖某等5名股東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共計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451萬4495元人民幣(約6650萬元新台幣)。

西昌市公安局9月24日舉行集中銷毀有毒有害食品活動,對該案件查獲的「地溝油」、成品和半成品火鍋湯底、作案工具進行銷毀。當日,西昌市43家火鍋店的負責人到現場參與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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