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手剌青表達抗議 李凈瑜以李明哲為榮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湖南岳陽中級法院11日開庭,李明哲當庭認罪。李妻李凈瑜在庭審後舉行記者會,含淚高舉著剌有「李明哲,我以你為榮」字樣的雙手,強烈表達對李明哲的支持,強調無論世界如何評價,這是她對李明哲、一個專業人權工作者所下的定義。 李明哲案11日開庭審理,李明哲當庭認罪,但在場旁聽的李妻李凈瑜可就吞不下這口氣,她在庭審結束後隨即召開記者會,強調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權,而她是一個自由人,沒有這份特權,她必須繼續捍衛李明哲的尊嚴。 李凈瑜並含淚高舉雙手,展示左右手各有著「李明哲」、「我以你為榮」的剌青字樣,強調這就是她對李明哲的註解和定義。她說:『(原音) 我只想告訴他,當我預期我先生在法庭上會有什麼樣的結果,身為他革命夥伴的我,身為跟他相知相戀二十年的我,對李明哲所有的人權工作,他是一個專職的人權工作者的註解。我給了他這一個定義,李明哲 我以你為榮。』 李凈瑜說,儘管她和李明哲在媒體、警察與眾人的監視下見面,李明哲也對她「下指令」,要她回去台灣就不要再說了,可是李明哲的手捏緊她,眼睛也在眨。這讓她的心好痛,她絕不會被蒙蔽,因為20多年的相戀,她知道李明哲的真心話是什麼。李明哲甚至還告訴她,從今天起不必再繳房租給婆婆。 李凈瑜說,這一場政治大戲,除了凸顯台灣與中國大陸核心信仰價值的不同外,更赤裸裸地說明台灣的論述習慣,在中國就是叛亂行為,台灣人不能接受,文明世界也不能接受。 最後,李凈瑜再次強調,自己在出發之前就已預言,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說出某些難堪的言行,要請國人體諒,那就是中國政府的拿手好戲「被認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