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軌制退場成漏洞 教團籲加速公共化

少子化衝擊下,不少私校申請停辦,私校退場爭議中,最可憐的就是學生,教育部長潘文忠也曾公開承認這點。如何保障學生「原校畢業」,以及教師轉移等權益,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說,台科大及華夏科技大學整併是不錯的典範,若未來私校退場都能以公立學校及私校資源整併,來審視校地重劃、師生安置,在少子化脈絡下,讓台灣達成高等教育「公共化」目標。

在各種私校場域被當作商品買賣的一片怪奇局面中,出現台灣首個「公私併」學校整併楷模。今年4月,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與華夏科技大學同各別召開校務會議,兩校均通過「整併計畫書」,兩校首創公私整併,為保障不同體系教職員工作權及學生受教權,採取循序漸進分期整併模式,未來華夏併入台科,校地將為「台科大華夏校區」。

華夏科大預定於112學年度停招,115學年度結束後停辦,已入學就讀華夏科大的在學學生,符合畢業資格由華夏科大核發畢業證書,學校停辦後,延修生由教育部專案安置。過渡期間,台科大也指出,屆時將提供華夏科大學生圖書館資源,開放修讀學分學程、跨校選修課程免收費、兩校共同規劃微學程。華夏科大中和校區則提供台科大規劃使用,台科大也將成立「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華夏校區」規劃為授課、研發中心及人才培育基地場域。

此外,台科大預計以專案方式接收華夏科大現有教職員,但華夏科大必須處理員工私校公保轉為勞保的相關事宜,私校公保可能需先完成結算,之後台科大以專案方式聘用後再轉為勞保,依據專長經歷、適才適所,由台科大分4至5年逐年聘任為編制外專案教師及約用職員。

以往依私立學校法遭列為專輔後,如果2年未改善,教育部可下令停招或停辦,停辦再過3年才可解散,也就是說學校有3年轉型期,且財產不會充公。但現在如果被列專案輔導學校,就須依私校退場條例退場,恐面臨快速解散、財產充公、支付教師資遣慰助金等。所以,不少私校為避免被快速解散、財產充公、支付教師資遣慰助金等,採「大辦小」引財團入主校園,改走私立學校法退場路線,不循私校退場條例路線,如此,校產不需充公,這種「雙軌制」選擇,讓不少不良校董會有了鑽漏洞的機會,讓不少師生瞬間「無路可去」。

教育部目前仍讓未被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可依私校法退場,高教工會認為,這種「雙軌制」讓學校可規避退場條例,有鑽漏洞的空間,教育部應該盡快明令退場條例為特別法以優於私校法讓所有學校適用同樣標準,如此,私立大學才會負起教育責任到最後一刻,不會有漏洞可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