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索20萬養女兒又向前夫揭小王生的!婦遭判賠35萬

南部一名楊姓婦人向丈夫提出離婚還索取20萬養女兒,沒想到離婚後,楊女竟協同林姓小王提出女兒非前夫親生之訴,南院法官經查發現女童的確是楊女仍在婚姻期間外遇林男所生,因不適格、無法登記生父為林男等問題才不得不興訟,最後判決楊女與林男須賠償前夫35萬精神慰撫金。

法官經查發現女童的確是楊女仍在婚姻期間外遇林男所生,因不適格、無法登記生父為林男等問題才不得不興訟,最後判決楊女與林男須賠償前夫35萬精神慰撫金。(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法官經查發現女童的確是楊女仍在婚姻期間外遇林男所生,因不適格、無法登記生父為林男等問題才不得不興訟,最後判決楊女與林男須賠償前夫35萬精神慰撫金。(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自由》報導,楊女前年12月離婚後產女,因被推定是婚生女而無法登記生父為林男,不得不向前夫提出否認子女之訴,又因楊女有不適格問題,改由林男興訟才坦承女童是他與楊女外遇所生,前夫知悉後憤而提告求償50萬精神慰撫金!

法官根據前夫所提相關事證,且DNA報告也顯示女童與林男型別相符,判決楊女與林男須賠償前夫35萬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