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科技執法 應合情理

雪隧科技執法將於十五日正式啟用,立委陳歐珀表示:取締應「合情合理」。許多民眾反應,造成雪隧離峰塞車原因之一是龜速車問題,經立委陳歐珀與高公局協調爭取後,雪隧最低速限已於三月提升為七十公里。隨著最低速限的提升,陳歐珀更邀集高公局、公警局針對科技執法系統上路乙案進行研商,五月份開始宣導,六月十五日進行取締。 陳歐珀於昨(十二)日與公警局副局長潘宏華前往視察,希望透過科技執法系統提升雪隧安全性,並解決慢速車擋道,提升雪隧速率,不過陳歐珀呼籲執法單位,取締應「合情合理」。 雪隧科技執法將針對慢速車,低於七十公里即取締、變換車道、超速、惡意逼車車距十公尺內等四大項目進行取締,若違規將吃上三千至六千元的罰單。呼籲民眾在雪隧內行車時不要大意,由於雪隧交通狀況特殊,也要求相關單位在取締必須要「合情合理」,避免造成民怨。 公警局也回應,執法系統上路後,針對特殊狀況會透過人工進行第二道的審核程序來做判定,如因前車擋道造成後車低速等狀況,會僅針對前車進行取締。另外,惡意逼車會視情節重大與否來衡量罰鍰金額高低,及是否有公共危險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