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垃圾危機 地方減量 中央扛責

雲林垃圾危機 地方減量 中央扛責

龐清廉製作的新聞專題(雲林垃圾危機無解 地方減量 中央扛起責任)

號稱農業大縣的雲林縣爆發垃圾危機,全縣堆積等待處理的垃圾量超過三萬公噸。除了斗六市堆積八千多公噸,臨時堆置場已經堆成一座四層樓高的垃圾山,嚴重破壞當地環境衛生,引發斗六市公所與雲林縣政府互摃之外,數量較多的還有斗南的八千公噸、西螺四千八百公噸、虎尾四千公噸。不少縣民因而抱怨不已,垃圾問題成了雲林縣政中最亟待處理的課題。

雲林縣垃圾問題其來有自,興建完成就差試運轉的林內垃圾焚化爐,被前縣長蘇治芬以距離林內淨水廠太近,恐有污染之虞勒令不准運轉,之後連環評都被撤銷,以致十多年來,雲林縣每天三百多噸垃圾,只能委請外縣市焚燒處理。垃圾處理要看人臉色,幾乎完全沒有自主性,雲林縣面對高雄和台北要求代為焚燒一噸垃圾,就必須運回一點八噸底渣的要求就只能被動配合,但包括斗六市在內的多個鄉鎮市都無法接受,不願或無法提供底渣堆置地點。結果垃圾無法運出去化越堆越多,問題更是雪上加霜。斗六市公所因而決定停收全市包括雲林縣政府在內的四十七個公家機關垃圾,斗六市長謝淑亞無奈的說,目前只能處理家戶垃圾,請大家共體時艱。

面對斗六市公所的作法,雲林縣長李進勇立場堅持並不退讓,強調不運回底渣就不代為去化垃圾,李進勇說垃圾問題不能全推給縣府,底渣去化自治條例被議會擋下,部分鄉鎮市又不願釋出仍有空間的垃圾掩埋場,這根本是要逼死縣政府,問題也無法解決。

為解決雲林縣垃圾問題,斗六市長謝淑亞主動出擊,在立委張麗善陪同下北上環保署陳情,張麗善表示,運出一噸垃圾卻被要求運回一點八噸底渣,原有的問題沒有解決,反而製造另一個問題,重啟林內焚化廠是能在最短時間內解決雲林縣垃圾危機的方法。

重啟林內垃圾焚化爐,是否是解決雲林縣垃圾問題的最佳方法?各方也有不同看法,同是雲林縣立委的劉建國就認為,當初撤銷環評的原因仍然存在,而且啟用時程長,恐怕緩不濟急。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進一步指出,林內焚化爐重啟環評恐要二到三年,而閒置十年的機具要使用,也要再花一到二年整修。為爭取更多主動權,環保局已經找到適當地點,期望在三到四年內新建被稱為MBT「機械生物處理廠(Mechanical and Biological Treatment)」,先將垃圾乾化分類,讓真正需要焚化或掩埋的廢棄物減少到一成,屆時再配合重新環境的焚化爐處理,雙管齊下,就能有機會根本解決雲林縣的垃圾問題。

雲林縣垃圾問題勢必要解決,但在可見的三到四年之內,垃圾危機依然存在,一樣堆積數千公噸垃圾的虎尾鎮,鎮長林文彬說,目前已經回收一千四百多噸底渣,全都暫置在轉運站。為讓垃圾去化從被動轉為主動,已經全力要求民眾從根本的垃圾減量做起。

燒一噸垃圾運回一點八噸底渣的要求,引來許多批評,環保署表示,今年一月十八日修正後的廢棄物清理法賦予環保署調度垃圾處理權則,未來代焚燒垃圾後,究竟要運回多少底渣才合理,環保署將會在互惠合理的原則下進行協商,訂定處理辦法。

處理垃圾問題不能深陷於掩埋、焚化、抗爭和污染的惡性循環之中,垃圾問題本來就不是鄉鎮公所層級有能力解決,雲林縣長說鄉鎮市不能將垃圾問題推給縣政府,但縣政府也不能說不協助解決。況且垃圾問題事涉層面廣大,跨縣市部份更需要中央環保署出面協調調度,否則雲林縣垃圾危機只會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