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水井規費 縣府暫停徵

雲林縣長李進勇(右)率團隊向議員澄清,水利處長許宏博(立者)也說明來龍去脈。(許素惠攝)

中國時報【許素惠╱雲林報導】 唯恐農民遭罰或封井,雲林縣府輔導非法水井合法化,依法收2700元工本規費,農民誤以為是開徵水權費而反彈。縣長李進勇24日宣布即日起至2020年,凡合法水井展延與非法申請合法各1500、2700元都停徵,縣庫因而短少3.3億收入。 國民黨立委張麗善、民進黨雲林縣議會黨團24日不約而同替農民發聲。張麗善服務處主任陳志揚表示,先前要農民登記水井沒說要收水權費,如今突然開徵,好像詐騙集團。 工本費非突然開徵 吳三喜、宋文粗等農民表示,農民吃不到灌溉水才會自費鑿井,政府沒補助卻要收水權費,太不合理。另一農民高宗懋指出,抽水用電成本大,若有地面水,沒人會去抽水。 水利處長許宏博指出,合法水井的規費是依據水利署2001年頒布《水權登記收費標準》規定,其實更早在1994年《水權登記規費徵收標準》公告前就已實施,每一水權登記案件工本費2700元,含申請費1200元、勘查費1000元、發照費500元,並非現在突然新增。 2020年前納管取代封井 許宏博說明,雲彰等地區地層下陷嚴重,雲林非法水井多達12萬6000多口,合法才2000多口,為防治繼續惡化,過去中央只要查獲違法水井便封井填塞,但雲林是農業大縣,農業用水關乎農民生計,縣府建議以「條件納管」取代「唯一填塞」,終於在去年9月中完成相關法令修改,能以合法納管而免於封井。 李進勇強調,既然農民有困難,縣府依《規費法》第13條停徵,凡2020年前要由非法申請合法,以及合法申請展延的農用及家用水井都停徵,加速輔導水井納管,減輕農民負擔。 許宏博補充,但為公平起見,原已合法水井申請展延年限為5年,目前非法申請合法化的水井展延時間3年,至於已繳的200多件申請規費會依程序退還,農民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