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海線10鄉鎮公所攜手監察院辦理利益衝突迴避宣導

觀傳媒 報導
觀傳媒 報導
(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為避免行政同仁、民意代表、社區人員、學校校長等因不諳法令而違法而受到裁罰,藉以強化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雲林縣海縣十鄉鎮(麥寮、東勢、臺西、崙背、水林、口湖、北港、四湖、土庫、二崙)公所政風室攜手監察院,今(1)日在麥寮公所舉辦「陽光、透明、廉能—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之認識」,邀請各鄉(鎮)長、代表,並邀集鄉(鎮)主管及辦理補助業務同仁;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總幹事等,計約150人參加。
(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為避免行政同仁、民意代表、社區人員、學校校長等因不諳法令而違法而受到裁罰,藉以強化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雲林縣海縣十鄉鎮(麥寮、東勢、臺西、崙背、水林、口湖、北港、四湖、土庫、二崙)公所政風室攜手監察院,今(1)日在麥寮公所舉辦「陽光、透明、廉能—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之認識」,邀請各鄉(鎮)長、代表,並邀集鄉(鎮)主管及辦理補助業務同仁;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總幹事等,計約150人參加。

麥寮鄉長許忠富表示,本人上任以來持續推動社區供餐補助,讓本鄉獨居長者、55歲以上受照護者走出家裡,到各社區聚在一起享用午餐,談心聊天,讓長者們不孤單;同時為培育鄉內體育及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訂定相關體育競賽的補助費用,提供莘莘學子、受照護長者更加完善的社會補助。再鄉下地區難免遇有血姻親關係,此時容易觸及利益衝突情事,因此,務必特別注意,以免衍生不必要的困擾。

本次研習課程特別邀請監察院劉維倫專員擔任講座,針對「公職人員與關係人範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補助及交易行為之限制」及「人事行為迴避制度」等重點項目進行宣導,並叮嚀業務單位交易補助案件應落實「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程序,共同為陽光法案「促進公開透明,防止利益衝突」的目標一起努力,使公職人員都能清楚瞭解陽光法案規範內涵。
本次研習課程特別邀請監察院劉維倫專員擔任講座,針對「公職人員與關係人範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補助及交易行為之限制」及「人事行為迴避制度」等重點項目進行宣導,並叮嚀業務單位交易補助案件應落實「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程序,共同為陽光法案「促進公開透明,防止利益衝突」的目標一起努力,使公職人員都能清楚瞭解陽光法案規範內涵。

▲雲林海線10鄉鎮公所、監察院攜手辦理利益衝突迴避宣導。麥寮鄉長許忠富致詞。(圖/記者洪佳伶攝)

 

▲監察院劉維倫專員講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圖/記者洪佳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