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環保局不定期不定點執行車輛聲音照相勤務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雲林縣環保局一一零年度起添加噪音新利器。(記者劉春生攝)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雲林縣環保局一一零年度起添加噪音新利器。(記者劉春生攝)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雲林縣環保局一一零年度起添加噪音新利器。(記者劉春生攝)

環保局除了每月不定期與警方相關單位配合攔檢改裝車輛進行噪音量測外,一一零年度購置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針對民眾易遭受噪音車影響之區域,不定期不定點執行車輛聲音照相勤務。四月十日聲音照相設備首次上線,架設雲林縣易發生改裝車輛競速之道路及大型重型機車熱門出遊路段,台三線進行佈設。

當日系統辨識到汽機車共計:四百七十九輛,依據環保署現行法令規定道路速限五十公里以下需符合噪音分貝八十六dB(A);速限五十至七十公里需符合噪音標準九十dB(A),雲林縣環保局會再針對當日四百七十九輛車輛進行人工判讀,複查是否車輛有改裝情形,若車輛非原廠狀態,環保局將通知該車輛進行複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