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產業園區通過環評 縣府呼籲農業部加速審查推動地方繁榮
雲林縣政府指出,虎尾產業園區的選址條件類似嘉義科學園區,國土功能分區劃定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並且土地全由台糖公司所有,且已獲得其同意配合開發。這為園區的順利推動提供了穩固基礎。
此外,縣府表示,虎尾產業園區的污水排放標準將與中科虎尾園區一致,排放口設置於中科園區排放口旁,並已獲得相關排水主管機關的同意,確保園區運作符合環保要求。
針對園區的隔離綠帶規劃,雲林縣政府強調將嚴格依照內政部及農業部的規範進行,並再次呼籲農業部協助推動此案,加速審查進程。
雲林縣政府強調,作為全國最大的農業縣,雲林肩負著維護糧食安全的重要責任。然而,為實現永續發展,農業、工業與商業必須協同並進。虎尾產業園區的開發計畫佔地29.75公頃,緊鄰中科虎尾園區,旨在滿足全球供應鏈需求,吸引人口回流,並推動地方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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