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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議員爆挺烏借嘸場地 縣府:未依規申請

雲林縣 / 吳烈安 洪年輝 吳建宏 報導

不少民眾關心烏克蘭情況,紛紛發起捐贈或者是聲援活動,不過雲林有學生原本預定3月12日,要在斗六公園發起「反侵略聲援烏克蘭」活動,卻因為沒和縣府借到場地,臨時喊卡,對此當地議員以及立委蘇治芬都批評:縣府以未提前10天申請,以及資料不齊全理由駁回申請,根本就不符合規定,但工務處強調:依據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申請方要準備申請書,但活動主辦卻只有在前一天口頭詢問,沒有準備規定的文件,才無法受理。

學生說:「台灣站出來聲源烏克蘭。」學生和議員們一起站出來呼口號,要支持烏克蘭,不過他們原本是想要在公園,舉辦像月初有立委在北港舉辦的聲援烏克蘭活動,但卻因為借不到場地辦不成,讓議員質疑雲林縣政府,是刻意打壓,雲林縣議員廖郁賢說:「我們才發現原來雲林縣政府,這麼不注重人權用複雜的手法,來刁難人民。」

議員說,這些學生原定要在3月12日,舉辦活動但是向縣府申請時,對方卻以沒有提前申請,和資料不齊全等理由駁回,讓學生們很受挫,學生說:「會覺得有一點滿沮喪的。」「不認同雲林縣政府的作法,想要聲援烏克蘭有這麼困難嗎。」不過雲林縣工務處回應,主辦單位是有來詢問要租借公園,但是只有口頭詢問,也沒有準備該有的書面資料,依規定無法受理。

雲林縣政府工務處長汪令堯說:「他要不要申請第一個,他根本沒有申請他來問一問而已。」縣府強調,之前有立委在北港舉辦聲援遊行活動,當時主管機關包過警察局和公所都有核准,但是這次是在公園內,依照自治條例必須像工務處申請,如果對方準備好資料一定會依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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