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來襲!高速公路遇暴雨是否要「打雙黃燈」?兩派網友戰翻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今(9)日是端午連假第二天,中央氣象署表示,受鋒面影響,台灣中南部有短暫陣雨、雷雨到大雨發生機率,在北部、東北部、澎金馬地區也會有零星雨勢。而不少駕駛人在高速公路開車時遇到滂沱大雨會選擇放慢車速,有些人甚至會選擇開啟雙黃燈,但到底該不該打雙黃燈呢?一名網友在PTT分享自己在高速公路開車時碰到大雨所觀察到的現象,他發現不一定每個人都會打雙黃燈,所以他相當疑惑是否該打雙黃燈。有關這個議題,也引發兩派網友論戰。
原PO分享自己的經驗,發現有的駕駛會打,有的不會打,也有的只打一邊,看了10台車,發現大概會有3、4台會打雙黃燈,還有1台只打單邊,所以不解詢問其他網友們「大雨中行駛國道到底要不要打雙黃燈?」
貼文一出,瞬間引起兩派不同意見的網友論戰,選擇「會打雙黃燈」的網友認為「打阿,反正又不犯法」、「打啊,雨夠大檢舉仔拍不到車牌」、「只要能提醒後車,都可以,畢竟你不想變夾心餅乾吧」、「雙黃燈很好啊,別人注意到,自己也不會被撞到」、「打,但是不要變換車道」、「我會打雙黃燈,不打的那是你家的事,反正大部分會打」。
選擇「不會打雙黃燈」的網友則是認為,「不要,打霧燈即可」、「打雙黃燈我就問你換車道怎麼辦」、「上次遇到打雙黃燈亂切車道的三寶,差點下課」、「前後霧燈就夠了」、「大雨時方便辨識距離是霧燈的事」、「開霧燈啦!雙黃燈也看不到,國道上一堆不開霧燈的」、「當一堆人打雙黃燈,你又要切車道下交流道的時候,真的很難分辨誰要變換車道」。
其實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就有提到:「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40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另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109條第1項第4款也指出:「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所以駕駛人們行駛在路上除了要注意路況,更要正確使用各式燈光,以免造成他人誤會及不便的同時,還讓自己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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