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機車明起停車半價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交通局推動綠色交通,九月一日起擴大實施電動車停車優惠服務,電動汽、機車不限設籍縣市、也不需申辦手續與置放專屬識別證,只要停放使用台南市路邊與公營路外停車場,享有停車費率半價的優惠。
交通局長林炎成表示,為力行具體空汙改善作為,交通局從一○六年公告全國綠能汽、機車(含電動車、油電混合車、液化或壓縮天然氣車、油氣雙燃料車及使用清潔燃料等低碳車輛)於公營收費停車場享有半價的優惠月票,九月一日起將推廣電動車臨時停車半價優惠方案,請大家共同響應,降低移動汙染源。
交通局與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多次協調,將全國電動汽機車號牌資料匯入停車開單PDA設備,凡電動車在台南市路邊與公營路外停車場停車,開單系統會自動比對車號與車種,直接開立半價優惠的繳費單,民眾完全不需事先、臨櫃申請。
停車管理處長黃俊傑指出,目前設籍台南市的電動車有一萬六百八十七輛,台南市推出電動車停車優惠方案,考量停車格位供臨時停車使用,為避免車輛久停影響周轉率,並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故採停車費率半價優惠,提升民眾使用電動車輛的意願,達成改善空汙目的,亦可維護一般停車使用權益。
不過,已享有身心障礙停車半價等優惠者,礙於不重複優惠原則,不再提供電動車停車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