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加熱菸 國健署擬修法嚴禁進口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吸菸對身體百害無一利,國健署強調,不管是新興的電子煙、加熱式菸品都一樣,只要一吸菸就有害健康,未來擬修法或函釋禁止進口,提醒民眾,菸煙的暴露並沒有安全劑量,遠離任何形式的菸草產品,才能避免成癮。
國健署表示,加熱式菸品是以菸草製成,釋放出的菸霧與傳統紙菸相同,均含有尼古丁和其他致癌物質,世界衛生組織對此類商品已發表聲明,認為加熱式菸品與傳統紙菸一樣,會對人體產生危害。
國健署表示,根據日本研究報告指出,加熱式菸品與傳統紙菸一樣,除含尼古丁易讓人成癮外,也含有焦油、 NNN、 NNK、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而今年發表於菸草控制期刊的最新研究報告更指出,加熱式菸品的塑膠材料部分,在加熱過程中,於 90° C左右就會釋出急毒性與高毒性物質「甲醛氰醇」,且由於加熱式菸品設備的使用性質,可能會導致吸食的間隔減少,因此可能增加用戶對尼古丁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的攝入量。
國健署強調,雖有部分國家認為加熱式菸品為「菸品」,而同意該產品上市,並不意味著它們是安全的,也不代表決定該產品是減害產品。在台灣,針對電子煙使用的菸油為純化的尼古丁,依「藥事法」規定以藥品管理,目前食藥署並未對任何電子煙業者發出藥品許可證,依法規定不可進口台灣。惟對加熱式菸品,卻缺乏法令明文規定。
目前新加坡、香港、澳洲法令已明文禁止加熱式菸品進口,加拿大、韓國、日本則作為菸品管理。國健署也表示,絕對反對新興菸品進口台灣,惟要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或發布函釋禁止進口仍未定案,但呼籲民眾,遠離任何形式的菸草產品,才是最安全的自保之道。